今年6月至11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宁夏检察机关第一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征集展播活动,从全区三级检察机关推荐的作品中评选出5件“五佳检察办案故事”和5件“优秀检察办案故事”。
获奖作品聚焦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精准监督、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用心用情化解信访矛盾等重点工作,生动讲述了近年来宁夏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典型案例故事,让群众直观地感知检察工作、感受公平正义。
今日,本报讲述检察官办理的4件公益诉讼案件故事,带领读者一起感受全区检察机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的生动实践。
苦水河变成幸福河
公益诉讼主体: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办案时间跨度:2022年7月至9月
案件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案件焦点:苦水河是灵武市的主要入黄支流,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水利价值。涉案河流处于不同地市的3个乡镇交界处,地界划分存在争议,职责交叉、管辖不明,属于“三不管”地带,导致环境污染问题较为严重。
检察实践:2021年3月,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调查取证、会商磋商、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解决“四乱”问题,促成3个乡镇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切实推进环境检查和管理常态化。与此同时,综合运用“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全面整治辖区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生动展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助力乡村振兴的检察实践。
办案效果:苦水河从原来的脏乱差变得水清、景美。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从该案出发,推动主管部门对辖区乡镇河道等30余处环境突出问题进行联合整治,督促清理各类固体废物垃圾3万吨、补植复绿520余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水套村的河床守住了
公益诉讼主体: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办案时间跨度:2019年初至2021年4月
案件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案件焦点:红寺堡区水套村有一条干涸的河床,蕴藏着工程建设用砂石料。王某某等18人未经许可在水套沟采挖砂石并出售牟利,大面积破坏水套沟生态环境和地貌形态,影响沟道、岸坡稳定及行洪安全,造成太中银铁路和红三干渠渡槽桥梁墩基裸露,存在坍塌风险,同时危及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安全。
检察实践:2019年初,检察干警前往水套村取证,走访当地农户,收集证据。随后,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向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公诉人及公益诉讼起诉人出示并宣读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证明王某某等人犯罪事实。2020年12月23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王某某等18名被告人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并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合计154.89万元。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12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效果: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内、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及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适时移送、研判线索、召开联席会议、请示汇报等,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检察力量。
黄河铁桥迎新生
公益诉讼主体:吴忠市人民检察院 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
办案时间跨度: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
案件领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案件焦点:青铜峡黄河铁桥是一处具有突出价值的近现代工业和交通设施遗产,是城市发展的印记。黄河铁桥最近一次修缮加固是2015年7月,此后该桥因常年受河水冲刷影响,1至3号桥墩出现严重缺口,桥墩铅丝网笼破损,石块被冲掉,木桩部分裸露,部分被直接冲毁,桥面不规则起伏,且有破损情况,桥体存在垮塌风险,严重影响铁桥稳定性及安全性。
检察实践: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人民监督员反映的青铜峡黄河铁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后,联合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成立办案工作组,对黄河铁桥损毁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黄河铁桥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依法向当地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21年6月,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先后向检察机关书面回复施工进展情况。2021年7月,施工单位完成修缮工程并通过专业部门的工程验收。经检察机关到现场进行“回头看”,黄河铁桥的安全隐患已经排除,这座具有历史意义的铁桥迎来了新生。
办案效果:吴忠市检察机关全面发挥检察职能,凝聚各方合力,使黄河铁桥及时得到修缮,排除安全隐患,为文物保护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文物保护工作新格局。
黄羊湾的春天
公益诉讼主体: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办案时间跨度:2022年2月至4月
案件领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案件焦点:中宁县黄羊湾岩画位于黄河上游、我区中部,是贺兰山岩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镌刻着黄河流域历史文明的印记,还是中宁县历史文化遗产的宝贵财富和亮丽名片。因保护责任单位权责交叉,岩画失管、脱管和被人为涂画、破坏等问题严重。
检察实践:检察人员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固定了证据、梳理了症结,及时向相关单位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制定《黄羊湾岩画保护管理制度》、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增设界桩、界碑、警示牌及保护围网、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选派乡镇干部、乡村网格员担任岩画监管、巡护员等措施,全方位筑起岩画“保护网”。
办案效果:推动行政机关形成监、管、护合力,以“我管”推“共管”促“共护”,消除了岩画文物保护和安全隐患,实现了文物保护与文化旅游的高度融合,为当地文化保护和文物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了检察智慧。
业界评案
在用心用情办好案件过程中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从曾经“三不管”的苦水河,到惨遭盗挖盗采导致存在坍塌风险的河床;从损毁严重的黄河铁桥,到濒临失管脱管的黄羊湾岩画,我区各级检察机关在深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中,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履职尽责,交出了亮眼的“履职答卷”:如今的苦水河变成了惠民的幸福河,水套村段河床资源得以保护,黄河铁桥焕发出了新的生机,黄羊湾岩画也被筑起了“保护网”。这4起涉及生态环境、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成功办理,让“个案智慧”为类案的办理提供了经验遵循,具有积极的引领示范指导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并特别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彰显社会进步和法治力量。当前,我区各级检察机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就要向榜样看齐,全身心投入,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拓展案件范围,办理更多精品案件,不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实践,让公益诉讼成为公共利益的“守护人”,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在用心用情办好案件的过程中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真正体现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这一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