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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135”工作模式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2-11-10    来源:宁夏政法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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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0

  开栏语

  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开展以来,宁夏五市在市域治理中有哪些创新性经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联合宁夏法治报社开设“市域社会治理实践”专栏,聚焦各级各部门合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充分展示试点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吴忠市红寺堡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135”工作模式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年来,吴忠市红寺堡区把抓基层社会治理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坚持把“五治”作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式,依托综治中心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乡村、社区下移,治理触角向村民小组、楼栋单元延伸,着力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精细、精准、高效的优势,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了“构建城乡社会治理‘一张网’,狠抓区、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推进政治引领、法治保障、自治强基、德治教化、智治支撑的‘五治’融合发展”的红寺堡区“基层社会治理135”模式。

  创新机制夯实基础,构建城乡治理“一张网”。红寺堡区立足移民区实际,把网格化管理做强、做大、做精、做细,建立广覆盖、无缝隙、零距离的城乡社会治理“一张网”。在“合理组网”上下功夫。坚持以县域治理为重点,以乡镇治理为纽带,以村组(社区)治理为区块,全面推进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模式。按照“巷道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划分一级网格,以小区、自然村、村民小组划分二级网格,以小区楼栋、村庄巷道布局划分三级网格,平均每个网格覆盖50户-100户群众。在“创新用网”上出实招。实行“网格统一规划、资源统一整合、人员统一配备、信息统一采集、服务统一标准”,将各部门涉及社会治理的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统一纳入网格,制定网格服务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明确党建引领、脱贫攻坚、矛盾纠纷、社会治安、公共安全、民生服务等24大类57项。制定网格长操作指引,进一步明确网格长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层层建立工作群,建立网格工作协调、问题联处联治、民情研判解决、意见征集反馈等四大机制。在“严格管网”上求实效。制定网格化服务管理考核和网格长管理考核办法,把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效能目标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建立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落实二、三级网格长补贴、积分奖金机制,实行网格长履职积分制管理,每季度依据积分兑现奖金,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政策法规宣传员、社情民意收集员、社会治安联防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民主制度监督员、惠民便民服务员“五大员”职责。

  整合资源上下联动,推动三级综治中心高效运行。红寺堡区坚持以“指挥中心、协调中心、调解中心、信息中心”为目标,推动区、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坚持实战导向,规范综治中心建设。加强三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区级综治中心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打造“一站式”平安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乡镇综治中心按照“综治中心+N”的模式运行,履行指挥调度、组织协调、治安防控、矛盾调处、法治宣讲、平安创建、群防群治、分析研判等职能。村级综治中心因地制宜采取各功能室单设或多室合一模式,发挥网格政策宣传、矛盾排查、群防群治、便民服务作用。坚持实体运行,推进多元协同共治。完善协作联动机制,强化部门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建立健全综治中心内部制度,明确排查研判、接待受理、分流归口、调处化解、督查督办五大工作流程,内部管理、协调配合、社会参与、司法确认、稳控处置五大运行机制,经费保障、制度保障、考核保障三大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效运行。坚持实效为先,打通基层治理“神经末梢”。全面推进“村居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下沉部门力量,明确工作职责。整合村民小组长、社区网格员、人民调解员、警务助理、社区民警等力量,实现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治安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

  深化统筹提升效能,实施“五治”。红寺堡区把“五治”作为推进县域治理的有效方式,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整体效能和治理能力。突出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区委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各方面全过程。深入推进“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扎实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建立防范和整治农村涉黑、涉恶、“村霸”及家族宗族宗教势力干扰渗透把持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问题的长效机制。强化法治保障。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深化“八五”普法,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资源的有效整合,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发挥法治在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中的保障作用。注重德治教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村镇、乡贤孝星推选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巩固提升“一约四会”作用,大操大办、盲目攀比、高额彩礼、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得到常态长效整治。大力发扬“感恩、包容、创新、奋进”的红寺堡干事创业精神,以文化人、以文育人, 让核心价值观成为红寺堡区群众“最大公约数”。坚持自治强基。持续深化“55124”村级事务治理模式,总结推广“红袖标”义务巡防、“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宗教场所集中代理记账等做法,逐步形成机制健全、程序规范的村务治理和监督机制。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广泛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让群众成为治理体系的高效“结点”。提升智治支撑。加快推进“智慧红寺堡”建设,构建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矛盾化解、“互联网+”信访化解体系建设,全面建立网上办理、网上流转、网上投诉的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加快推进“互联网+”执法司法体系建设,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推广应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推动服务网上办、马上办,提高效率,节约成本,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编辑】:祁晓瑜
【来源】:宁夏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