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了了,也解了我心结了”,7月17日,王某对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北街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说道。
“一冬天房屋暖气不热、室内温度持续不达标,我交什么采暖费”,近日,调解人员拨通电话后,王某这样说道。原来,某供热公司向满城北街司法所求助,住户欠缴暖气费,双方协商多次未达成一致申请进行调解。和王某联系后调解员耐心沟通,王某同意到司法所接受调解。
调解现场,王某反映供暖期其多次致电供热公司反映其屋内暖气不热,供热公司并未给出充足理由,故暖气费一直未缴纳。在随后补缴时却被告知要把暖气费连同滞纳金一并交齐。而供热公司则回应后期公司经检测王某室内温度符合供暖标准,不存在暖气不热问题,双方各执一词。
调解人员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分别展开调解。“住户反映室内温度不达标时你们没有及时检测,无法证明当年供暖期温度达标,随后供暖期的测量结果并不能作为当年供暖期温度达标的参考标准。随后,你们又因为住户当年度未缴纳拒收第二年度供暖费,没有及时妥善与住户沟通解决事情,也是存在问题,也希望你们站在住户角度考虑问题,有所让步……”在调解人员的调解下,供热公司同意减免滞纳金。“我现在是独居且患有患糖尿病引发并发症,仅靠退休工资生活,一次性付清全部暖气费有困难,希望能够同意分期付清”,王某向调解员说道。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供热公司同意减免部分滞纳金,暖气费4760.84元自2026年7月至2027年1月分七期每月缴纳;剩余560.84元,于2027年2月25日前付清。
满城北街司法所工作人员说,自今年4月份以来,满城北街司法所主动服务民生助企纾困,化解25起供暖纠纷,为企业挽回损失83269元,协调减免群众相关费用169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