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贺兰县向某生态农牧公司发放银川市首张集体林票,面积242.81亩,标志着贺兰县山林权改革工作迈出关键步伐,也为某生态农牧公司的发展注入了活水。
这背后离不开贺兰县法院和贺兰县自然资源局的府院联动。
2024年,某生态农牧公司涉及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标的70余万元。
执行法官助理王恺枫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经营龙头企业,在区内颇具影响,现有职工269人,为贺兰县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脱贫等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
“我公司提供的鸡苗占到宁夏市场的50%,希望能够给一定的宽限期,我们一定偿还完毕。”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说。
考虑到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有长远的发展规划,只是暂时遇到了经营困难,若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可能会影响公司后续融资、对外投资等,执行法官“因案施策”制定了执行方案。
“资金链是企业发展的动脉,作为执行法官,我们不仅要高效执行,更要能动执行、善意执行。”贺兰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刘燕军提起优化营商环境时说。
“受大环境影响,公司准备引进的种鸡和生产设备一直处于停滞状态,那么大一片地闲置了有点可惜。现在我们的林木、果树种植和销售业务慢慢好起来了,就是流转土地经营权一直不踏实。”李某介绍。
于是,府院联动的轮子转动了起来。
“六权”改革以来,贺兰县积极探索多种类经营票据融合,将单一林业收益登记融合为涵盖林业多种类经营的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创新收益权证,实行按股分红,让森林日益成为农民的“绿色银行”。发放集体林票,对促进林业资源增长、林权增益、林农增收起到重要作用。
“此举不仅帮扶了企业,优化了营商环境,也为山林权改革探路子、出经验、作示范。”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汪洋说。
府院联动正是这项工作的助推器、催化剂。有了“法院+N”的联动模式,联动联治、打通堵点,才能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贺兰县法院凝心聚力,多次开展进企入市宣传活动。通过强化府院联动,促进多方资源协同合作“并网”,精准把握企业不同层次法治需求,持续优化司法服务供给,全力营创最好法治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走出了一条府院联动的特色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