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离世对我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感谢检察院,这笔救助金对我们来说真是雪中送炭。”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对永宁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今年2月,一场意外的车祸彻底打破了王某一家的平静生活。周某驾驶一辆未投保的小型轿车,在超速行驶过程中与王某的丈夫胡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追尾,导致胡某不幸离世。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周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胡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周某家属虽赔偿了部分丧葬费用,但远远无法弥补王某家庭因此遭受的损失。
永宁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周某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发现王某家庭困境的线索,将该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王某补齐申请材料后,立即依法受理,并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承办检察官通过详细审查案件材料、实地走访核实申请人家庭情况等方式,全面了解了王某家庭的实际困难。
经调查核实,胡某的妻子王某年近七旬,且身患多种疾病,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依靠胡某生前共同经营的农田和饲养的羊只。事故发生后,为偿还胡某生前的债务,家中羊只全部变卖。王某的两个儿子也面临车贷、房贷、抚养子女等多重经济压力,生活同样压力重重。永宁县检察院最终确认王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并向其发放1.5万元司法救助金,缓解了王某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