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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洪司法所调解员实地察看化解土地承包纠纷
2024-05-11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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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

  近日,永宁县司法局望洪司法所用时一个月,成功调处了一起土地承包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7年,尹某承租了望洪镇某村400余亩农田种植小麦,由于多次拖欠土地承包租金,2023年底合约到期后,村委会与村民协商,决定不再与尹某续租,将农田租赁给叶某种植,并与叶某签订了租赁协议。2023年冬季,在村委会明确告知尹某不再与其续租的情况下,尹某仍购买大量牛粪肥料施到承租田中,并多次阻碍叶某进行农业生产,双方产生纠纷。多次协商无果,叶某来到望洪司法所寻求帮助。

  了解事情前因后果后,调解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尹某要求叶某一次性补偿其土地改良平整、牛粪、打井等费用12万元,叶某只同意支付牛粪费用,但对尹某所说的牛粪数量有异议,两家人发生激烈争吵。在安抚双方情绪后,调解员建议联系卖牛粪的村民到场,当面说清具体的数量,但双方都不肯联系牛粪卖家。看双方僵持不下,调解员转变思路,采取背对背调解法,耐心地给两家人做思想工作,尹某同意降低诉求至10万元,但叶某只愿意出5000元,由于双方差距太大,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员中止调解,让两家人回去再考虑,并说服尹某在调解期间不再阻拦叶某种地。

  隔日,调解员到农田现场实地进行察看,通过村委会与牛粪卖家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尹某作出了让步,要求叶某支付牛粪费用8万元,但叶某只同意支付2.8万元,双方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

  随后,调解员又分别和两家人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双方的需求,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利弊,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双方理性解决问题,逐渐缩小诉求差距。在第四次调解时,双方终于打开心结,达成一致意见,叶某一次性支付尹某牛粪费用4万元,尹某保证不再阻拦叶某进行正常生产活动。

【编辑】:王锌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