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地方动态 > 银川 > 正文
银川中院跑出行政争议实质解纷“加速度”
2024-03-27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2024-03-27

  近期,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紧扣提质增效目标,强化府院联动,集中推动一批行政争议实现实质化解,取得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取信于民”的良好效果。

  5年积案握手言和

  发挥好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多元解纷平台作用,既解“事结”又解“心结”。某公司一直从事生态旅游开发。2008年,其项目建设所在地被划入银川一级水源地范围。2018年,相关部门陆续向该公司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及限期拆除通知书。因该公司在期限内未自行拆除,当地政府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组织相关部门拆除了该公司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该公司为了主张权益,于2019年开始多次提起行政诉讼,并向有关部门信访。因当地政府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被法院确认违法,该公司再次因行政赔偿诉至银川中院,索赔1亿余元。

  承办法官将该案移送至银川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引导该公司放下思想顾虑,同意法院组织调解。同时,法官向当地政府释明法律后果,力促实质性化解争议。通过多方联动、协商,最终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

  一揽子方案解纷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将多元解纷、实质解纷、终局解纷贯穿到司法审判的各阶段、全过程,既治已病,又防未病,推动行政争议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

  某金属公司等3家企业投入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生产经营。某县政府为了鼓励企业扩大生产,积极争取中央政策专项补助资金。3家公司认为园区现已终期验收合格,县政府未履行资金拨付职责,要求拨付剩余5000万元专项资金,遂将县政府及多个职能部门诉至银川中院。

  承办法官了解到涉案企业在带动地区经济、就业、环保等领域具有重要作用,且企业从事的再生能源开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企业申请资金数额巨大,且政策性资金拨付标准苛刻。银川中院为了优化地区营商环境,促进政府、企业、地区群众等不同主体双赢多赢共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承办法官利用双方的关系基础,以及未来双方合作的前景,多次组织协调,并提出实质性的化解方案。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互信互助的基础上达成和解方案,相应款项已全部给付。

  三案诉争一并化解

  以案结事了、服判息诉为目标办理案件,有效解决当事人实质诉求。某房地产公司于2005年取得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2017年,某县政府将该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用于某中学项目用地。后县政府为该公司换发6个不动产权证。2017年,县政府再次将该公司部分土地划拨给某单位使用。该公司遂向银川中院同时起诉三案,分别要求撤销县政府作出的划拨土地批复及会议纪要内容。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经审查案涉批复和会议纪要并不具有可诉性,但法官没有简单就案办案,驳回了之,而是将三个案件综合审查,抽丝剥茧,最终准确地找到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所在,即县政府在为该公司换发6个不动产权证时,土地面积出现误差。承办法官将问题指出,并与双方沟通协商,最终,县政府为该公司补齐了缺失的土地面积,该公司继续在土地上开发建设,三个案件一并撤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王锌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