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川市金凤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用心调解下,原告、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2021年1月,某家装店与李某签订一份总价为150余万元的装饰装修合同,约定李某从该店定制门、门套、窗套、垭口及相关木制品,家装店为李某进行全屋整木定制装饰装修。2021年10月,家装店将全部产品安装完毕,2022年6月李某入住,但李某仍有部分装修款未付,家装经营店将李某诉至法院。在此过程中,李某表示自己支付部分款项后,发现家装店未使用合同约定的材料进行装饰装修,且该店未就此给出合理解释,于是提起反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争执不下。法官厘清案件症结所在后,本着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原则展开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摆事实、析法理,劝说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同时针对案件实际情况,提出最优调解方案。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李某给付家装店装修款23万元,家装店对李某家存在问题的木制品家具进行维修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