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嘎——”尖尖的嘴巴,纤细的双腿,修长的脖颈,看到饲养员将小鲫鱼抛撒开来,苍鹭们欢快地争相上前抢食。7月6日,记者跟随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工作人员来到平罗县野生动物救助管护站时,饲养员正在喂食苍鹭。尽管还在笼子里,但苍鹭时不时就做出振翅欲飞的动作。谁也想不到几个月前,它们差点成为盗猎者销赃后餐桌上的“美食”。这群1100多只苍鹭命运的转折,源于宁夏法院、检察院、公安、林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垦等部门的共同守护。
公开审理2起涉野生动物保护案件
“我认罪认罚,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我认可。”“对于公诉人指控的罪名无异议。”7月6日上午,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被告人罗某某、杨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告人杨某某、薛某、李某某、张某甲非法狩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和被告人张某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森林公安局、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石嘴山市和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平罗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大中专院校学生共6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2022年3月中旬,广东人罗某某到平罗县收购野生鸟蛋,然后孵化,准备销往外地“食用”。其余被告人在利益驱使下前往平罗县黄河湿地、西大湖及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的湖泊等地,非法狩猎苍鹭蛋、苍鹭幼鸟及灰雁蛋。公诉机关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罗某某等人共11起犯罪事实,涉及野生苍鹭、灰雁蛋5800余枚,幼鸟250只。
野生苍鹭、灰雁系宁夏重点保护动物及国家保护的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杨某某等人在野生鸟类繁殖期间实施非法狩猎并收购鸟蛋的行为,破坏了鸟类自然繁殖规律和生态平衡,致使物种和基因多样性受到严重损害,给生态环境造成重大损失。针对被告人的上述行为,公诉机关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各被告人赔偿鸟类损失、生态环境损害等相关费用共计230余万元。
保护千只苍鹭回归自然
罗某某等人被宁夏森林公安抓获后,相关部门对涉案的5800余枚野生苍鹭、灰雁蛋,250只幼鸟采取了原地扣押和保护措施。
2023年4月,案件进入审判程序,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与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宁夏农垦集团公司、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召开紧急救助野生苍鹭幼鸟协调会议。经协调,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分2批接收孵化的苍鹭幼鸟1362只,并委托平罗县野生动物救助管护站(同名平罗县绿野仙踪生态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属民间组织)喂养。(下转02版) (上接01版)
苍鹭属国家保护动物,不食饲料,只食鲜鱼,人工喂养和管护费用成本较大。据平罗县野生动物救助管护站饲养员介绍,苍鹭食量很大,较大的苍鹭每次要吃六七条三四寸长的小鲫鱼。管护站已经养护了3个多月,目前资金严重短缺,养护工作出现困难,情况十分紧急。为此,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牵头多次协调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宁夏农垦集团公司、石嘴山市政府、石嘴山市和平罗县自然资源局等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方案。目前,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拟拨付30万元用于救助涉案苍鹭,剩余资金还在积极筹措中,保证逐渐长大的苍鹭回归自然,展翅蓝天。
据介绍,该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前期孵化及喂养的281只苍鹭、灰雁幼鸟,已于2022年分2次组织野外放飞。存活的1100余只苍鹭,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将适时组织分批次野外放飞。
在案发地开展普法教育
“收看庭审直播后,我受益匪浅。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不仅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更可能构成违法犯罪。今后我将加强宣传,让更多的人关注并加入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列,守护人类与野生动植物和谐共生的环境。”7月6日,在平罗县姚伏镇政府会议室,该镇20名村级网格员收看了庭审直播。姚伏镇综治中心干部刘志晨表示,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发展,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修复和利用自然,才能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鉴于案件发生地点主要位于平罗县,为更好地起到警示教育及法治宣传作用,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平罗县委政法委、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平罗县10余个乡镇和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村民及公司职工通过网络同步观看庭审直播,感受实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严重后果,接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教育。
庭审结束后,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表示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