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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法院:依法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022-12-14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2-12-14

  和谐的医患关系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妥善解决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建立医疗纠纷诉调对接体系,签署共建协议,通过司法确认、委托调解、联动处理重大纠纷等方式,开辟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新路径。同时,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引导医患双方依法合理解决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胎儿宫内窘迫错失时机 医调委介入协调获理赔

  李某自2020年6月怀孕起一直在某医院规律孕检,各项检查均显示孕妇身体健康、胎儿发育正常。2021年1月19日,李某因怀孕39+3周入住某医院待产。

  2021年1月25日7时25分、7时36分,李某进行胎儿胎心监测后,医院告知孕妇及家属需立即剖宫产手术,家属签字同意后,医院于7时50分将李某送入产房,8时8分取出胎儿,胎儿无啼哭声,新生儿科抢救无效后于9时12分宣告胎儿临床死亡。后李某及家属和医院共同申请对胎儿进行尸检,鉴定意见载明胎儿死亡原因符合胎儿窘迫死亡。

  李某及家属认为,某医院未能及时诊断出胎儿宫内窘迫的情形,未告知孕妇及家属出现胎儿宫内窘迫的巨大风险和不利后果,也未提出任何处置意见,错失了剖宫产的最佳时机,导致胎儿窘迫死亡的结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李某诉至兴庆区法院后,法院在诉前委托鉴定机构对该案争议事实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某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鉴定机构建议原因力程度为次要原因范围。

  兴庆区法院在征得医患双方同意后,委派自治区医调委进行调解,双方在自治区医调委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李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5万元。经医患双方申请,兴庆区法院对该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患者及时获得理赔。

  患者手术致一级伤残 司法鉴定厘清责任

  2018年7月24日,周某在某医院门诊诊断为脑膜瘤,并于当日在该院办理了住院。2018年8月2日,该医院对周某进行手术。术中在分离瘤体时,周某大脑后动脉突然破裂出血,出现失血性休克。经医院抢救后,周某仍处于无自主意识状态,后经鉴定为一级伤残,需完全护理依赖。周某家属认为医院的过错诊疗行为致使周某残疾,故将医院起诉至兴庆区法院。

  调解过程中,双方对于院方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存在很大争议。为查明案件事实,该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本案争议事项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医院的过错诊疗行为与周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原因力程度为次要程度作用范畴。

  随后,法院在征得医患双方同意后,委托自治区医调委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双方对于医疗费、误工费及残疾赔偿金等费用达成一致,但对于患者定残后的护理费始终未能协商一致。患者要求医院一次性赔付20年的护理费,院方认为该费用过高,应当根据患者康复情况来确定护理费的支付年限。后调解无效,自治区医调委将案件退回法院,法院遂在自治区医调委内设立的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邀请医调委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

  庭审中,兴庆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患者5年的后续护理费,如5年期限届满后患者仍未能恢复自理能力,可继续主张护理费。宣判后,医患双方均认可该判决,医院及时按照判决结果履行了赔偿义务。

  构建诉调对接机制 高效化解医疗纠纷

  2013年,自治区医调委与银川市兴庆区法院便建立医疗纠纷诉调对接体系,截至今年9月20日,该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共计1355件,其中,经医调委调解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共计1065件,通过判决、调解方式结案262件,近80%的医疗纠纷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化解,成功在医疗纠纷领域实现诉源治理。

  在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同时,兴庆区法院先后在银川市中医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举办座谈及讲座,邀请参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观摩庭审,使医疗机构能从案例中吸取教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截至目前,确调案件及已判决生效的案件当事人均收到赔偿款。”兴庆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如今,有纠纷找医调委,依法解决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共识。特别是在人民调解和司法诉讼环节中搭建诉调对接的‘绿色直通车’,降低了老百姓维权的成本,减缓了司法诉累,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编辑】:祁晓瑜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