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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宁镇“四步工作法”精准化解劳动人事纠纷
2023-11-16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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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永宁县闽宁镇是移民地区,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命名的全国东西部对口扶贫协作乡镇。该镇先后引进40余家企业落户,创设劳务派遣公司21家,年转移输出劳动力1.5万人,带动1万余人在当地就业。由于务工人员数量较多,因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工伤待遇等方面问题引发的纠纷多发。对此,闽宁镇探索出劳动人事纠纷预防、定责、化解、巩固“四步工作法”,从源头预防化解劳动人事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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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宁镇综治中心联合相关部门调解群众矛盾纠纷。

  普法宣传助力纠纷源头化解

  “作为企业,一定要加强生产安全的监管,对长期用工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务合同,购买相关保险,开展安全培训……”10月25日,永宁县法院闽宁法庭庭长董琳走进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

  “家门口的扶贫企业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人民法庭要及时延伸触角,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董琳告诉记者。

  闽宁镇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镇政府联合劳动监察大队,定期组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法律顾问等深入辖区用工企业开展实地巡查和普法宣传,核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用工备案等情况,督促、推动用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升务工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从源头预防劳动人事矛盾纠纷的发生。镇综治中心定期组织“三官一师一员”(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会会员)等政法力量赴村组开展劳动人事纠纷法律宣讲、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将法治宣传触角延伸到村民家门口。

  “网格吹哨+三级预警”及时解纷

  “‘网格吹哨+三级预警’机制在调解工作中帮了大忙。”11月1日,闽宁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李小燕向记者讲述了之前调解的一起纠纷。

  2021年6月至11月底,闽宁镇原隆村村民周某承接了某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与马某口头约定由马某负责该工程单项混凝土浇筑作业。此后,马某组织10余人及设备,完成约1.3万立方米的工程。谁知,马某与周某清算工程款时,周某不承认该工程由马某承包。临近春节,马某再次讨要工程款,但因建筑工地停工,加之马某是通过分包取得工程,无法通过劳动监察大队维权。多次催讨无果,马某产生了上访念头。

  原隆村“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站工作人员在日常联勤巡查网格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组织“三官一师一员”对周某进行普法教育和心理疏导,但周某态度强硬,否认马某为相关工程的实际施工方,不同意支付工程款。闽宁镇综治中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判分析后,将该纠纷列入“黄色”中等风险劳动人事矛盾纠纷,由综治中心牵头,邀请法庭和司法所相关人员会商协助化解。在法与理的面前,周某承认和马某之间存在分包施工事实。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建筑公司,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建筑公司直接向马某支付工程款,并立即支付8万元,剩余工程款限期支付。

  在化解劳动人事纠纷中,闽宁镇推行“警格+网格”工作模式,将村(社区)民警纳入89个网格,通过入户摸排、日常走访等方式收集社情民意,掌握因欠薪、工伤、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实现劳动人事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响应、处置。镇综治中心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分析研判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形势,并建立三级预警工作制度,将风险隐患划分为红(高等风险)、黄(中等风险)、蓝(低等风险)三级。对简易“蓝色”低等风险劳动人事矛盾纠纷,以村组为单位集中登记移交“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站化解;对疑难复杂“黄色”中等风险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定向转办镇综治中心调处化解;对重大“红色”高等风险劳动人事矛盾纠纷,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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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欠劳务工资的群众到闽宁司法所寻求帮助。

  调解先行,绘就多元解纷新“枫”景

  2021年5月,闽宁镇园艺村村民李某经营的劳务派遣公司,承包闽宁镇某红酒厂的库房建设工程的劳务派遣业务,雇用王某从事高空作业。王某工作时不慎从高空踩空滑落,造成脊椎受伤,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0余万元。劳务派遣公司向王某支付1万余元医药费后,不愿再支付任何费用,致使王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王某多次索要赔偿无果,向闽宁司法所求助。

  闽宁司法所立即将这一情况告知闽宁镇综治中心。综治中心了解情况后,一边将王某列入临时帮扶救助计划,一边与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李某取得联系。李某称已尽到安全提示义务,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矛盾化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对此,闽宁镇综治中心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由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对劳务派遣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认定;司法所工作人员引导王某进行伤残鉴定;派出所做好相关证据收集、核对工作。鉴定结果出来后,双方对于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闽宁镇政法委员多次组织司法所及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人员共同释法析理,厘清法律关系。通过多方努力,最终劳务派遣公司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和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意调解意见,赔偿王某各项费用共计17.93万元。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闽宁镇坚持“调解先行”原则,依托“小燕调解室”,整合吸纳法院、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组建劳动人事矛盾纠纷专业调解队伍,组织退役军人服务队、妇联等力量组成第三方劳动人事矛盾纠纷调处队伍,法理融合共同参与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将劳动人事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跟踪回访实现“事心双调”

  “我心里的疙瘩解开了。”近日,一起劳动纠纷的当事人李某对回访的工作人员说。原来,案件调解后,李某仍因施工方没有支付逾期未付工程款造成的损失,心里不舒坦。闽宁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联合“两所一庭”相关人员上门明理释法,终于解开了李某的心结。

  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避免矛盾反弹,闽宁镇紧盯劳动人事矛盾纠纷“疑难杂症”,落实“回访”工作制度,包括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和督办回访。针对调解成功的劳动人事矛盾纠纷,结案后1—3个工作日内电话回访,及时全面了解当事人思想状况,严防纠纷反弹、回流。对电话回访发现未履行协议或对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处理结果不满意等情况,上门跟踪回访,通过拉家常、讲解案例、心理疏导等形式调处化解矛盾事项、调理疏导纠纷心结,实现“事心双调”,促进“案结事了”。针对调解无果、一次性未能化解等劳动人事矛盾纠纷,综治中心发送督办函,包案领导带案下访督办,推动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彻底化解。

【编辑】:王锌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