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在全区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响应、精心筹划,把开展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全区各地率先开局起步、掀起热潮,为活动纵深推进、取得实效注入强劲动力,奠定良好基础。本平台“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专栏定期刊发活动特色做法和成效,供学习交流。
以大学习铸牢思想之魂
近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两级检察院108名业务骨干开展为期三天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检察业务培训,培训聚焦补齐能力素质短板目标,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授课内容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检察业务数据监管与分析等四大检察业务。培训采取专题讲授和分组讨论的形式,力争让干警学有所获。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在六盘山干部学院开展2022年政治轮训,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聆听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解读,贯通学习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提升、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深融入法治灵武、平安灵武建设,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灵武新篇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以大讨论夯实担当之责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载体,围绕“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能动履职奋进新时代”“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等聚焦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发展等主题开展交流研讨。在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检察业务培训班中,108名干警以分组讨论的形式,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大专题展开研讨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大意义的认识和丰富内涵的理解,激发了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奋斗热情。
以大宣传凝聚团结之力
西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深入西夏区同心路同心市场开展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禁毒等宣传活动,检察干警向群众发放识毒防毒、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内容的宣传资料,面对面向群众讲解国家打击毒品、黑恶势力犯罪的法律规定和宣传“扫黄打非”相关政策知识,提醒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坚决远离毒品、拒绝参与黑恶势力。贺兰县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自活动开展以来,共开展普法宣传74场次,发放宣传册2720余册;开展“消”字号产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制发检察建议,维护消费者药品合法权益;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帮扶”救助理念,已办理司法救助案12件,已发放救助金11.7万元。
以大实践彰显实干之效
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组织6名干警组成2个检查组,深入辖区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检查活动。针对辖区内部分文身经营场所存在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未张贴禁止未成年人文身提示牌、部分文身操作者无从业资格证及健康证等问题,检察官向文身服务经营者及工作人员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文身服务经营者严格执行《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并向文身业经营者强调未成年人文身对入学、就业、参军等社会生活方面会造成的严重影响。
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对辖区部分沿街餐饮商户进行走访调查,发现使用天然气或瓶装液化气作为燃料的餐饮经营商户中,135家餐饮经营商户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5家餐饮经营商户已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但未通电不能正常使用,严重威胁群众健康安全,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针对存在的问题,金凤区检察院及时组织应急管理、商务局、消防救援等单位代表召开听证会,随即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经过多家单位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33份,督促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1337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中发现,县城一小区大门口与公路交汇的丁字路口绿化带处未合理设置非机动车道和行人出入口,居民占机动车道行驶,经过路政专业领域咨询,并向交警部门、当地居民等了解该路段交通情况,发现该道路易引发交通事故,潜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调查取证后,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根据该路段交通实际,移除并平整小区绿化分车带内道砖30余块,打通南北四处人行通道并施画斑马线,方便市民出行,并在该丁字路口架设交通信号灯,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消除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