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长庆小学三年级(1)班 李仁宇
春秋时期,鲁国有一位宰相叫公仪休,他很爱吃鱼,很多人都给他送鱼,但不管是什么鱼,公仪休一条鱼也不收,亲朋好友很奇怪,明明很爱吃鱼,为什么一条鱼也不收?公仪休解释道:“因为我喜爱吃鱼,所以我更不能收鱼。那些给我送鱼的人是为了找我办事,如果我收了鱼,不仅会坏了我的名声,宰相也当不成了。那时我没钱买鱼,也不会有人给我送鱼,那我不就没鱼吃了吗?”
我觉得公仪休做的很对,如果公仪休为了满足自己的愿望,利用他的职权帮他的亲朋好友办事,就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这样就不公平了,并且他自己也会一事无成。在校园生活中,有的同学捡到东西不寻找失主,也不上交老师,就觉得这件东西是自己的了。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行为人捡到他人东西后,将其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会构成侵占罪。
我们做人做事要像公仪休一样,不能因为满足自己的喜好和欲望,贪图便宜,这样会吃大亏,还可能会触及法律,铸成大错。 (指导老师 朱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