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养老金融列入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五篇大文章”之一,这对于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大力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规模大、速度快、程度深。截至2022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8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9.8%,“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等特点逐步显现,亟待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养老金融市场空间大、涉及产业多,探索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特色的养老金融发展模式,是改进和创新养老金融、更好发挥金融的跨期资源配置功能、以金融支持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选择。
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金融发展,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取得积极成效。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健全,“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覆盖面、基金积累规模有所扩大,“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正式启动实施。保险、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对养老领域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逐步改善提升。这些成绩,为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也要看到,养老金融仍存在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仍然存在结构性不均衡,企业(职业)年金在非国有部门的扩展速度有限,个人养老金在提升投资吸引力、完善税收激励机制、促进投资便利化等方面仍有不足。金融服务养老事业和产业的“内功”还需进一步增强,养老金融产品创新不足、同质化现象突出,金融直接支持养老产业的链条还不够通畅,信贷支持渠道受限、积极性不高,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还不强,等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协调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强化金融服务养老事业和产业的功能,不断增加社会养老财富储备,提升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促进银发经济发展,保障“老有所养”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步伐。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的支持,努力扩大覆盖范围。在缴费、记录、基金转移接续和投资管理等制度上,探索打通第二、第三支柱养老金账户,推进实现有效衔接。树立长期投资理念,不断提高第二、第三支柱长期投资收益,通过长期积累,切实发挥补充养老作用。
提升个人养老金吸引力。不断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种类,推进储蓄类、理财类、保险类产品多样化发展,针对不同人群的风险偏好,提供多种投资策略及产品组合,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畅通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渠道,引导和支持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密切合作,逐步建立起线上线下立体销售网络。适时扩大个人养老金实施范围,让个人养老金制度惠及更多人群;完善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的便捷度。
加强金融对养老服务业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支持方式,开发针对不同类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特点的信贷产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股权抵质押贷款等政策的实施,不断拓宽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重点加强对失能照护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支持和风险保障,积极为居家、社区、公共空间适老化改造提供有效金融供给和支持。
持续提升金融适老化服务水平。鼓励和引导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主动适应老龄化趋势,保留和改进必要传统服务,加快推进网点适老化改造,配备便民服务设施,设置尊老爱心通道;推进智能设备及应用适老化改造,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探索开展上门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业务办理等,不断提升老年人使用体验效果。广泛开展养老金融识骗防骗教育宣传活动,帮助老年人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