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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
2022-12-07    来源:法治网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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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7

  党的二十大报告就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特别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对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然而,目前行政检察监督在线索发现、监督研判、督促整改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瓶颈性问题。为有效推进“做实”行政检察,笔者建议积极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探索建立“行政检察智慧监督应用平台”,通过破除信息壁垒,搭建应用场景,构建办案模型,以数字赋能提升整体监督质效。

  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数字赋能是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的基本路径,是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上指出,“‘数据’正在深刻改变着新时代的检察工作”,强调大数据赋能是弥补法律监督短板、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涉及法院、行政机关、案件当事人等多方主体,利益诉求多元,关系法治政府建设,关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与追求。以大数据牵引推动行政检察监督系统性重塑变革,促进依法审判、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提升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现代化能力水平的重要路径。

  数字赋能是行政检察监督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行政执法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由此引发的行政争议涉及执法司法公正,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切,若得不到妥善处理,可能会出现较大社会安全稳定风险。数字赋能行政检察监督有利于更加全面准确掌握情况,更加系统有效解决问题,助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数字赋能是行政检察监督破除传统办案模式困境的必然要求。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普遍提高,近年来当事人不服行政决定、行政裁判事件增多,但是主动申请检察监督占比不高,而检察机关在日常履职中又很难发现监督线索,即使发现线索,依然存在调查难、化解难、督促纠正难等问题,传统办案模式已经无法充分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依托数字赋能,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能够及时获取监督线索,精准研判监督焦点,实现部门之间协同共治,从而产生法律监督乘数效应。

  强化行政检察智慧监督应用平台建设。行政检察智慧监督应用平台建设应坚持问题导向,抓住行政争议这一党委政府关心重点和行政执法、行政诉讼痛点堵点,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切入口,获取各方支持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构建数据模型,同步推进行政检察各项监督工作。

  四条渠道打通数据壁垒。针对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信息衔接不畅通、情况掌握不全面等问题,应通过直接接入、定期导入、专项获取等方式,实现与行政执法、行政诉讼、社会治理等数据共享。一是裁判执行数据。探索设置专用端口,直接连接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网等公开信息平台,同时根据办案实际需要,以专项监督方式调取相关数据,提供涉案行政诉讼情况。二是行政执法数据。探索建立检执联动工作机制,登录行政复议、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获取数据导入平台,提供案涉行政执法活动情况。三是社会治理数据。探索建立联合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登录信访部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息系统,获取数据导入平台,提供群众诉求反映情况。四是其他补充数据。探索在政府大数据中心建立检察数据仓连接平台,同时向各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开放端口,由其将案涉相关信息联网录入平台,提供需要的其他补充信息。

  三大场景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协同共治。平台设置三个核心应用场景。一是研判断案。输入当事人姓名可检索相关行政决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信息,自动筛查争议领域、经历程序、各环节处置意见,分析是否存在行政违法、诉求非法、利益捆绑等问题,掌握家庭基本状况,对整个案件作出全景画像,帮助锁定争议焦点,判断实质诉求,明确化解方向。二是多元协同。设置“在线研讨”“督办闭环”两个模块。“在线研讨”主要提供争议所涉相关部门责任人员交流互动,通过点上信息及时推送,清晰还原事件经过、掌握当事人动态,研究确定主攻方向,分派各部门承担责任,根据实时互通工作进展情况,同步推进实地走访、当面交流等线下工作。“督办闭环”主要是在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败诉未履行生效裁判或者存在行政违法行为,在线发送检察建议或督办函、回复整改结果,通过监督事项线上流转、过程留痕,实现监督闭环。三是能效评价。为发挥监督促治理成效,设置“风险提示”“综合评价”“典型晾晒”三个模块,核心是治理、评价、激励。“风险提示”主要是从多维度进行风险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和各部门风险防范提供参考。“综合评价”设置行政争议案件数、诉讼数、化解数、整改数等指标,开展诉源治理能效评价。“典型晾晒”则汇聚涉行政类典型案事例,通过正向激励,激发多元力量参与行政争议化解的积极性。

  分类建模提升穿透式监督质效。行政争议案件背后有的存在行政行为违法、行政审判执行违法等情况,需要在化解行政争议中开展穿透式监督工作。平台应以争议化解中各部门汇总数据为基础,根据办案需要,嵌入分类监督模型,破解基层行政检察业务量少、监督线索发现难等问题。如针对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从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受理、审理、执行各个阶段中,梳理超期或未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超期、终结本次执行不当等监督点,构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模型;针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建立不同行业或领域的类案监督模型,对获取的案件信息进行自动分类和分析研判,开展穿透式监督。


【编辑】:祁晓瑜
【来源】: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