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为了结婚给予女方一定的彩礼,是一种地方习俗。如果双方结婚时间不长,男方支付高额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离婚时要求女方返还的,法院会酌情予以支持;如果男方存在家暴行为导致离婚的,则会减少女方向男方返还彩礼的数额。
案例回顾
2022年1月1日,22岁的女子海某某与28岁的男子马某某经人介绍相识,一个月后两人登记结婚。举行婚礼时,马某某除支付女方父母30万元彩礼外,另按习俗给付女方见面礼、购买衣服、手机、黄金饰品等支出相关费用等8万余元。但二人婚后共同生活期间,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男方多次对女方施以家暴。2022年5月29日,男方因家庭琐事来到女方工作场所,并用巴掌殴打女方面部,夫妻感情荡然无存。随后,海某某将马某某诉至法院,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请求判决离婚。
法庭上,马某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其陈述结婚时在自己经济困难的情况下给付女方高额彩礼,为女方购买礼品花费合计38万余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因双方均同意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后判决双方离婚。经法庭梳理,女方按习俗已返还男方12万余元,下剩彩礼金额实际为25.3万元,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半年,判决原告酌情向被告退还12万余元。(案例来源: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以案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先行调解无效的,对下列3种情形应当准予离婚。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案原、被告双方相识不久即草率结婚,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夫妻感情严重受损。因调解无效,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故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本案难点在于女方收取了男方高额彩礼,在双方结婚仅半年的情况下,女方该退还多少彩礼?
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彩礼通常是男方或其家庭成员给付女方的礼金及贵重财物,包括但不限于见面礼、聘礼、各种名义习俗礼金及贵重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后面两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案属于最后一种情况,原、被告双方已结婚,女方收取男方彩礼金额较高,共同生活不足半年就要离婚,确实会给被告生活造成困难,因此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具体返还多少方显公平公正?法院结合原、被告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金额与当地生活水平相比过高、男方家暴女方等因素,最终酌定女方返还被告彩礼50%,即25.3万元的一半12万余元。(张慧 钟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