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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部分履行后被解除 担保人是否还需承担担保责任
2023-02-23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3-02-23

  主合同被认定无效,必会导致从合同无效。但是,主合同被解除并不等于主合同无效,其从合同仍然有效。如主合同在得到部分履行后被解除,无论是法定解除还是约定解除,均不影响担保合同和担保条款的效力,除特殊情形外,担保人仍需承担担保责任。

  【案情简述】

  2013年7月3日,贾某与内蒙古某置业公司签订《金融中心项目裙楼外装修投资协议》,约定由贾某出资建设涉案工程后续工程,该公司配合完善相关手续,协议同时约定该公司通过将涉案项目未销售房屋全部备案给贾某的方式提供担保。上述协议签订后,双方依约将所有未销售房屋备案登记在贾某名下。贾某完成部分装修工程后,因双方发生纠纷,贾某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余出资建设义务。2019年,内蒙古某置业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上述协议。2021年,内蒙古某置业公司再次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贾某之间的涉案房屋抵押关系。贾某同时另案提起对蒙古某置业公司的诉讼,要求该公司支付本人已完工部分工程的工程款。本案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均判决驳回了内蒙古某置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以案说法】

  本案原被告签订的装修投资协议被法院判决解除后,为何对双方间因此设立的抵押法律关系没有随主合同被同时认定解除?因为主合同被判决解除,并不意味着从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与主合同被解除,所导致从合同的效力并不一致。

  民法典第155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主合同无效,必然导致从合同无效。民法典第682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主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中,合同均有效且往往已部分履行,从合同不能认定为无效或随之解除。主合同无论是法定解除还是约定解除,均不影响担保合同和担保条款的效力,担保人仍需承担担保责任。除非担保条款另有约定或出现符合法律约定的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民法典第566条明确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关于担保物权法定消灭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393条的规定,包括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或其他等四种情形,并不包括主合同被解除。

  本案当事人双方签订的主合同虽然依法解除,但工程发包人尚未向施工人结清工程款,即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尚未清理,双方约定的抵押物仍应对所担保的债务提供相应担保,且双方协议也没有对主合同解除后的担保责任进行约定,故主合同解除不导致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免除。

  律师建议,在合同双方没有另行约定情况下,在双方就主合同解除后的清理事项达成一致时,应当就担保责任的处理作出明确约定,避免发生纠纷。


【编辑】:祁晓瑜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