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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强行闯入打伤他人
平罗一男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判刑
2022-08-01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张建兴 刘倩 哈慧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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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1

  近日,平罗县检察院监督立案的被告人杨某涉嫌合同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被告人杨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0年6月,男子杨某因与被害人在酒吧喝酒期间发生矛盾,之后杨某前往被害人的住处想要找被害人讨说法,在未经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破门而入,击打被害人头部致其轻微伤。该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杨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案的犯罪线索,随后向该院刑检部门移送了该线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该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遂向公安机关制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说明了该案的不立案理由后,经检察院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故通知公安机关对杨某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后,又发现杨某在2021年11月期间,以合作煤泥生意为由,先后骗取两名被害人17万元。检察院审查后,依法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合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段涛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