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组织退休人员排队购买特价商品,蒋大爷被挤倒受伤。近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作出了超市赔偿蒋大爷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3万余元的判决。
2020年8月,银川某超市组织开展“退休人员购买特价商品”的活动,因人多拥挤,84岁的蒋大爷被挤倒受伤。超市工作人员联系家属并及时将蒋大爷送医治疗,确认伤情为左股骨粗隆粗隆间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共花去治疗费用1万余元。蒋大爷诉至法院,向超市索赔医疗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9万余元。
对此,超市方辩称,当天购物人员较多,超市安排工作人员在门口维持秩序;蒋大爷没有尽到对自己的注意义务,其本身也有过错。
法院审理认为,超市作为经营者,对进入其经营场所的顾客具有安全保障义务。由于超市没有提交证据证实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合理分流措施并已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蒋大爷已经84岁高龄,进入超市时明知人群拥挤,但对自身安全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对自己的损失亦应承担一定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