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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服刑期间女子提离婚
孩子抚养及债务问题如何维护权益
2022-03-10    来源:宁夏长安网    作者:张平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2-03-10

妇女在婚姻破裂时,可能面临孩子抚养及夫妻债务承担等诸多问题,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一定要及时找当地工会帮忙维权。本案例是自治区妇联提供的宁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例之一。

王某芳与罗某于2015年8月登记结婚。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家庭开支靠王某芳打工维持。2018年8月,两人的女儿出生。当年11月,罗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赌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7个月,并处罚金。

自从丈夫罗某服刑后,王某芳独自带着孩子在县城打工谋生,还承担着偿还丈夫罗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借债务数十万元的重担。丈夫违法犯罪被捕、夫妻感情淡漠、养育女儿的艰难,使王某芳对这段婚姻感到极度后悔。2020年12月,王某芳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结束自己与罗某婚姻关系;孩子抚养权归自己;要求协调由男方罗某偿还债务。

接着,王某芳又向“娘家人”——当地工会女工权益保障部求助。工会迅速协调指派专业的妇女维权律师与王某芳见面,详细了解情况后,联系法官进行调解。

1.关于能否离婚的问题。在调解初期,罗某情绪比较抵触,坚决不同意离婚。法庭综合考虑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且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提起诉讼的,有五种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包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判决双方离婚合法有据,但为了避免矛盾激化,还是尽量调解。律师讲述了王某芳独自一人带孩子生活的不易,还让罗某看了孩子的照片,舒缓罗某的情绪,经法官、律师一再做思想工作,他最终同意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民法典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对离婚时子女的抚养,不满两周岁的,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子女长大后,一般尊重子女自己的意见和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本案调解时,罗某不愿将女儿的抚养权给妻子。但罗某目前尚在服刑,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学习。经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与罗某沟通交流,罗某同意孩子的抚养权交给王某芳,并表示会每月给孩子支付生活费至孩子十八周岁止。

3.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罗某服刑前在多家银行有多笔贷款达10万余元,还欠亲友很多债务。罗某始终坚持债务要与王某芳一人一半,但王某芳表示自己靠在餐厅打零工养活孩子,没有经济能力承担任何债务。为维护王某芳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律师、妇联工作人员和法官再次与罗某沟通,通过劝导,罗某同意自行偿还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

(宁夏法治报记者 钟玉珍)


【编辑】:张平
【来源】:宁夏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