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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亚明:扎根派驻一线办好每件“小案”
2023-11-21    来源:石嘴山刑事执行检察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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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1

  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董亚明,自2013年8月入院以来,长期扎根派驻石嘴山监狱检察室、派驻石嘴山市看守所检察室,用心干好本职工作,成为该院最年轻的员额检察官,也是第五届全区青年检察人才。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在全区首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和最佳笔试成绩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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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院第二天,董亚明就被安排到派驻石嘴山监狱检察室工作。为了尽快熟悉业务,他主动申领任务,不懂就问,刻苦钻研,派驻石嘴山监狱检察室获评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2020年5月,董亚明担任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负责石嘴山市看守所的派驻检察监督工作。工作中,他仔细询问在押人员的健康状况、有没有被刑讯逼供,谈话教育在押人员,检查生活卫生情况,加强被监管人诉求处置、谈话教育等工作,办好涉特殊群体每一件“小案”。一次,罪犯王某某约见检察官,反映其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但在计算刑期时遗漏了曾被贵州省毕节市某派出所刑事拘留的事实,未折抵刑期。董亚明和同事到原审法院调取相关档案进行核实,查实了王某某反映的情况,向原审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书,法院采纳了建议积极整改。由于刑期变化,王某某在服刑期间3次被减刑的裁定刑期也相应需要更正,董亚明和同事又向裁定减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对3次减刑裁定的刑期进行纠正。案件办结后,董亚明根据案件经过撰写了《一份检察建议找回12天刑期》的宣传信息,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好新闻”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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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在开展集中清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依法收押和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中,董亚明严格按照专项活动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牵头对石嘴山市积存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督促相关单位将已决罪犯送达监管场所进行收押。活动结束后,常态化组织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清理活动,针对刑罚交付执行环节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发法律监督文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交付依法收押,防止罪犯再犯罪。

【编辑】:王锌
【来源】:石嘴山刑事执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