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丽丽,女,35岁,中共党员,2013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西夏区人民法院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共享法庭(知识产权共享法庭)负责人,2022年荣获全区法院先进个人。
为何而追求?——公平正义
学生时代,成为法官的理想是抽象的、朦胧的;步入法院,成为法官的理想是具体的、现实的;敲响法槌,成为法官的理想是艰辛的、光荣的。回想过去,身披法袍之前,田丽丽所谓的法官理想仅是一种身份象征和职业向往,置身于此;躬身办案后,田丽丽追求的法官理想实为一份责任担当和公平正义。从一名法学生到一名法院人,十五年的时光,学法的初衷与司法的实践,是从知到行的过程,从一名书记员到一名审判员,十年的光景,辅助岗位的历练与日积月累的沉淀,是从入行到懂行的成长。
入额以来,田丽丽审理了一千五百余件民事案件,多为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其中标的额最小的一件案子是560元,让她至今记忆犹新:小区停水,被告忘记关厨房的水龙头,来水后水流出渗到原告家屋顶,导致屋顶受潮脱皮。两方当事人年龄都比较大,关于赔偿数额始终僵持不下,被告坚持自己买漆粉刷,原告不同意。在调解过程中,田丽丽告知被告自己粉刷屋顶有安全隐患,并且如果效果不好,双方又要起争执。后来,田丽丽让他们双方当场各自提供了两个从事装修行业人员的电话,当场拨打电话进行询价,最终确定赔偿价格为560元,被告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可见,法官所求与群众所求是一致的,公平正义有时是是非对错的标准判断,有时是多寡轻重的尺度衡量,具体到案件中,就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
以何而追求?——敬业专注
老话说:“手上有粮,心中不慌。”作为一名法官,田丽丽深知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办案不慌,从业以来,她坚持从法学书籍中学、从法律条文中学、从司法案例中学、从法官会议中学,学习法学理论、理解法律条文、提升审判技巧、积累办案经验。每当田丽丽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判后答疑时,她从不畏惧,这种无畏来源于一名法官居中裁判的公心和专业严谨的底气。
今年上半年,田丽丽审理了十几件涉二手房买卖的中介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也都不大,涉及买方、卖方与居间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认定,矛盾多集中在中介公司与买方或卖方之间,且中介公司对裁判结果期望值较高,无法调解。宣判后,田丽丽向每一个中介公司都讲解了判决的法律依据以及法律中体现的价值判断、利益平衡,并分别提醒案件中反映出他们存在的经营问题,告知他们诚信经营、提升服务才能获得交易双方的信任。判后,案件当事人均未上诉。
近期,因岗位调整,田丽丽开始办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这是她从未接触过的领域,通过向民二庭的同事学习、请教以及自学,一个多月以来,田丽丽算是“入门”了,但是离专业还相差甚远。“褚小者可以怀大,绠短者不可以汲深。”田丽丽将夯实工作底气和自信,持续打磨过硬的本领,办好每一个案子,做好每一件工作,不负追求,无愧理想。
因何而追求?——初心使命
恒有初心者,时光不欺,情系人民者,人民笃信。成为一名法官之后,田丽丽才真正领悟到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于我而言应如何践行。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人民群众的司法期盼,结案只是程序上的结果,事了才是当事人的夙愿。审判也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哲学思维,才能避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简单办案”,从而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社会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有些人可能一辈子只来一次法院,如果当时偏听偏信,一判了之,不仅让当事人丧失对司法公正的信心,还会有损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田丽丽曾处理了一批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系列案,被告涉及西夏区几十个经营商品零售业的个体工商户。如果单纯考虑事实认定和法律规定,原告证据堪称“完美”,必能胜诉。但通过庭外调查,田丽丽发现案件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并将犯罪线索移交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审查后决定刑事立案。今年上半年,在院领导的帮助下,田丽丽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某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联合调解了一件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领取到补偿款后,原告给她赠送了一面锦旗,因案件处理难度大、社会关注度、影响亦较大,整个过程让她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初心易得,始终难守”,好在有领导的帮助、团队的努力,坚守的结果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大多数法官都有这样的经历,在不经意的某一刻脑海中突然闪现某个未结的案件,然后开始不受控的思考、焦虑,循环往复,案子结了一件又一件,头发掉了一把又一把,但经过案件的磨炼,他们的信念更加坚定、心志更加坚毅、性格更加坚韧,周而复始,始终如一。
追光而行、沐光而遇,如何更好地践行一名法官的初心使命,田丽丽将在这条道路上不断前进,探索无限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