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在银川市西夏区法院“柳发蓉调解室”,51岁的柳发蓉成功调解一起恋爱期间要求返还赠予财产案件。
48岁的吕方(化名)与48岁的柳艳(化名)均为单身,有各自的子女。吕方为了和柳艳结婚,7年间多次赠予对方共计32万余元财物。后因柳艳提出分手,吕方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20万元。柳发蓉接手案件后,多次联系双方进行沟通,当日上午将双方约到调解室。
“很多笔财物都是恋爱期间对方赠予我的,凭什么要求我返还?”调解过程中,当吕方拿出一沓微信、支付宝等转账凭证打印件时,柳艳情绪激动,不接受调解。见此情形,柳发蓉一边安抚对方情绪,一边将其请到旁边的调解室,并给对方倒上一杯清茶,分别做双方的工作。
“我们相识于2016年,2018年初确定了结婚意愿。只是对方一直希望以恋爱关系相处,待自己的女儿结婚后再和我办理结婚手续,说这样不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我是真心喜欢她,对此也表示理解。为满足对方有一套房子共同生活的要求,从2018年3月到今年5月,我将包括工资和工伤赔偿在内的资金分107笔转给了对方,现在对方提出分手,我不仅人财两空,这7年的时光也无法追回。”沟通中,吕方渐渐红了眼眶,情绪也愈发激动。耐心听取对方近一个小时的倾诉后,柳发蓉再做对方的工作。(下转02版) (上接01版)
“事已至此,从我了解的情况来看,你们的关系已经无法挽回,何不及时止损,开始新的生活。及时放下,才能开启新的人生。”柳发蓉告诉对方,此类案件对于财物的返还诉求,按照法律规定,通常不能够得到法律的全部支持,如果想要调解成功,还需要双方均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吕方表示接受。随后,柳发蓉又来到旁边的调解室,对柳艳进行调解。
“男方希望跟你复合,你能接受吗?”“不能,我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纠缠。”“你既然不打算结婚,就不该长时间拖着对方,并且一直接受对方的财物,在这件事上,你是有过错的。”同样听取对方近一个小时的倾诉后,看到对方情绪逐渐稳定,柳发蓉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法律规定,恋爱或订婚一方赠予另一方的大宗财物和一定数额的金钱,一般应予返还。因为大宗财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特殊日子明确表达爱意的赠予除外。”柳发蓉说。对此,柳艳表示认可。
最终,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柳艳于7月14日前一次性向吕方转账16.5万元。该案得到妥善解决。
“作为一名调解员,想要调解顺利,一定要耐心听每一起纠纷背后的故事,结合利弊,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做到与双方共情,把双方当成朋友看待,尽量抚平双方的情绪,再给双方讲解法律法规。这样易于合理化解双方的矛盾,形成一个双赢的局面。”柳发蓉告诉记者。
小到邻里矛盾、家长里短,大到劳资纠纷……在调解的每一起案件中,柳发蓉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调解方法,即始终坚持在法律框架内开展调解工作,从不无原则地“和稀泥”。同时,注重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和诉讼权利,使他们自觉消除隔阂,最终达成和解。
西夏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7月,柳发蓉被该院选聘为特邀调解员,她勤于学习、善于沟通,针对基层矛盾纠纷的特点,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调解工作。柳发蓉熟练掌握民间借贷、侵权、买卖合同、物业等各类小额案件纠纷的调解技巧和方法。在调解过程中始终做到耐心倾听再引导,依法辨析明是非,情理交融解纷争,成为调解员中的行家里手。2019年7月以来,柳发蓉共接案3128件,调解成功2560件,调解成功率82%。
2022年初,西夏区法院设立“柳发蓉调解室”和“老肖调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