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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聪:
情暖群众的阳光使者
2022-09-13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马琳 吴晓春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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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3

  9月7日,忙碌了一上午的固原市原州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刘志聪走出审判庭,稍作休息便匆匆踏上对暂缓收监服刑人员李海涛(化名)的回访路。

  跨过地埂,刘志聪走进一片娃娃菜地,询问李海涛种植蔬菜的丰收情况。对于收监服刑,不等刘志聪开口,李海涛便握住他的手说:“感谢刘法官,你们真是为群众着想。你放心,这些菜收完我一定依法服刑。”

  被告人李海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6个月前,本该入狱服刑的李海涛被暂缓收监,这源于法官刘志聪的为民情怀。

  刘志聪告诉记者,李海涛本该依法收监服刑,但其所犯危险驾驶罪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后果,且本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不大。而使刘志聪为李海涛争取6个月暂缓执行收监的真正原因,缘于今年3月初发生的一件事。

  当时,刘志聪回访来到李海涛家,发现其正在田里锄地。此前,刘志聪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李海涛家庭劳力少、收入少、负担重,为了使其“劳有所获”,他暂缓对李海涛收监,直至秋收后再依法服刑。面对法官为民解忧、温馨执法,李海涛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这只是刘志聪执法过程中情法结合的一起案件。办案中,刘志聪为被告人的弟弟寄过学费、对年轻妈妈开展法庭教育、帮助福利院的孩子探望在监狱服刑的母亲……他常说:“每一个不平凡的业绩,都来源于平凡的坚守。这份不平凡没有惊天动地,是用自己的青春年华与满腔热血镌刻出的匡扶正义和惩恶扬善。”

  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宁夏6名个人、3个集体获此殊荣,刘志聪名列其中。在此之前,他已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从基层书记员到法官、员额法官,再到副院长,刘志聪步履从容,一路守护法律威严、坚守阳光执法,将温情融入法理、将温暖留给群众。在二十余载的职业生涯中,他不忘初心,扛起天平的砝码。

  国家荣誉,是一个新的起点。刘志聪说,他将一如既往,行走在司法的阳光大道上,做一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法官,守民心、守法理、守民情。


【编辑】:祁晓瑜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