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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堂没有讲台的法治课
2026-05-25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6-05-25

  “同学们,你们觉得,自己可以单独骑自行车上学吗?”“不能,我们还不到12岁!”……5月21日,海原县曹洼乡中心小学操场上,海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辅警任晓娟用一个接一个的巧妙设问,把与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变成了孩子们争相抢答的思考题。

  任晓娟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宣传彩页,一边发给孩子们,一边解读上面的与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我知道有些同学早早就学会了骑自行车,但是不要觉得这样就可以骑车上下学了。上学路上车多人多,情况复杂,你们绝大多数还不到12周岁,判断力、反应速度和身体协调性都不够好,遇到突发情况容易慌张,非常危险。等上了初中再骑也不迟。”

  看同学们听的入神,任晓娟接着问到:“那么谁能告诉我,爸爸妈妈骑电动送你们上下学时,需要准备几个头盔?”“一个?”“两个?”有同学给出了不同的答案。任晓娟追问到:“答案是两个,谁能告诉我为什么?”同学们犹豫片刻后,任晓娟给出了答案。“去年1月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都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所以说,爸爸或者妈妈骑电动送你们上下学时,需要给你们也准备一个头盔。”

  说到这里,任晓娟拿出一个头盔,让一位同学自行佩戴后,手把手教他调整束带松紧,并对身边的同学们说:“头盔不是戴上就行,也不是扣上就行,要戴稳当,扣牢靠,这样才能在发生意外的时候保护你们的小脑袋。”

  针对乘坐私家车上下学的同学,任晓娟将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变成了“闯关题”:“如果你刚从爸爸妈妈的车上下来,想到马路对面的学校去,应该怎么过马路?”一个女同学回答:“应该走斑马线,不能横穿马路。”任晓娟接着问:“应该从车头前面过,还是车尾后面过?”一个男同学立刻抢答,“从后面过!”任晓娟赞赏道:“他说的对!从车头前面过,对于后方的车辆来说是有盲区,你突然跑出来,他根本看不见,来不及反应。也就是我们常说‘鬼探头’,非常危险。”

  宣讲活动尾声,任晓娟给同学们布置了一个“家庭作业”:“今天回家,你们都来当一回小老师,把学到这些教给爸爸妈妈。平常出门的时候,一起来监督他们,有没有戴好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好不好?”

  “好!”孩子们响亮地声音回荡在操场上空。


【编辑】:赵怡舒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