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妇联部署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着力优化妇女生活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宁夏检察机关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探索多元救助模式,持续加大救助力度,为困境中的“她”点亮希望之灯。3月28日,记者采访了全区检察机关办理的3件典型案例,听检察官讲述他们照亮困境之路、护“她”勇敢前行的故事。
女子被骗后流离失所
两地检察院跨省联动帮扶
2020年2月至3月,张某、刘某、吴某利用虚假投资软件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造成女子黄某被骗200余万元。2021年5月,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3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对3人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相应罚金,同时责令3人向黄某退赔犯罪所得。
“检察官,您好,我目前没有收到一分退赔款,生活十分困难,请你们提供帮助。”2023年10月的一天,金凤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黄某的来信。检察官调阅案卷审查,向法院核实执行情况,发现情况属实,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因黄某住在外省,检察官与当地检察院多次沟通,启动跨省联动司法救助,并委托当地检察院同步开展调查。当地检察院查明,黄某被骗的钱款是变卖自己房产所得,被骗后,她借住在父亲家中,黄某和父亲都患有多种疾病,生活十分困难。两地检察机关共同研判,认为黄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向其发放2万元司法救助金。
修房款失窃让村民陷困境
“双助理”多元救助解难题
女子李某一家四口是搬迁移民,家中3人都是建档立卡户。2023年2月的一天,一男子翻墙进入石嘴山市惠农区某村李某家,将其存放的19万元现金盗走。这些钱是李某家打算翻新房屋的钱款,失窃后,一家人在经济、精神上受到巨大打击。
同年7月,惠农区检察院检察官到定点联系的某村村委会履行检察官+村官“双助理”工作职责时,作为检察官助理的村委会主任向检察官反映了李某一家的遭遇。检察官十分重视,通过走访调查,认为李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惠农区检察院依法向其发放3万元司法救助金。为从根本上解决李某家的生活困难,该院与李某所在村部联系,为其协调安排公益性岗位。生活逐渐步入正轨,李某给检察官发来感谢短信。
案件虽结,但检察机关并未停下帮扶的脚步。惠农区检察院与惠农区民政局、司法局、妇联等八部门会商,会签了《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因案件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对象和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推进落实多元化救助措施,确保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女子因案生活困难
多部门综合帮扶助新生
2022年9月的一天,马某驾车行至中卫市某村时,将女子梁某撞伤致残。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该案时,经走访调查,发现梁某在事故后花费医疗费20万余元,马某仅支付1万元,再无赔偿能力。梁某还要做二次手术,无力承担医疗费,且家中有3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生活十分困难。
沙坡头区检察院认为梁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向其发放8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该院利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平台,协调民政部门及时为梁某办理残疾证,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并向妇联移送线索,将梁某及其未成年子女纳入重点帮扶对象,协调当地村委会将梁某家纳入重点关注对象,为其家庭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此后,沙坡头区检察院与妇联对梁某家进行联合回访,了解到各项帮扶措施已落实到位,其家庭生活状况有了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