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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保全鉴定前置 审判执行惠民利民
贺兰法院推进矛盾纠纷前端实质化解
2023-11-30    来源:宁夏长安网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3-11-30

  “能动司法,就是要求法院工作秉持‘法院向诉源走、审判向诉前走、执行向审判走’各向前走一步的理念,把‘有利于执行’的理念贯穿立、审、执全过程,特别是立案、审判环节要十分重视将来案件的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大量矛盾纠纷前端实质性化解,让人民群众得到司法实惠。”11月24日,贺兰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高向荣向记者介绍如何更好地落实能动司法要求。

  今年,贺兰县法院围绕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树立执法办案实质解纷最优化导向,进一步完善源头预防、非诉挺前、裁判终局的分层递进矛盾纠纷治理格局,一体推进“诉源、案源、执源、访源、舆源”同源治理,切实减少二审、再审、执行、信访、舆情等衍生案件和问题的发生,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将调解、保全、鉴定等工作持续前置,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案源治理新模式,逐步实现案件增幅放缓、审判执行质效显著提高的目标。

  诉前保全治好“还钱拖延症”

  “法官,我要申请解除诉前保全。”11月6日,当事人胡先生向贺兰县法院递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你不是前几天刚申请的诉前财产保全吗?”办案法官不解地问道。

  11月1日,胡先生第一次走进贺兰县法院时,满面愁容。立案庭法官询问得知,李魁(化名)2022年1月因做生意向胡先生借款50万元,约定1年后还款。然而,李魁未按期还款,胡先生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为及时帮助胡先生追回欠款,法官建议他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这样不但可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而且可以以保促执”。听从法官的建议,胡先生提交了保全申请。李魁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胡先生表示愿意偿还欠款。

  11月6日,李魁向胡先生还款20万元。按照李魁当日出具的还款计划书,剩余款项将按月还款,直至2024年5月30日前全部还清。

  近日,贺兰县法院暖泉法庭在立案审查中,法官主动释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及采取保全措施对处理纠纷的优势。原告某金属公司当即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告某机械公司名下的财产120余万元。贺兰县法院审查后,立即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让原告获得与被告协商解决的有利条件。

  保全裁定作出5日后,被告主动联系原告,先行支付50万元,并出具证明确定分批支付加工费的时间。

  “老百姓来法院是解决问题的,不是来走程序的。”在高向荣看来,实质解纷的核心在于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实体利益,在于履约执行。“依法实施诉前财产保全可以有效避免债务人转移、隐匿、挥霍财产等对抗执行的风险,也能促使双方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使各方当事人尽快从纠纷中走出来,回归正常生产生活。”

  贺兰县法院坚持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并重,全面统筹实施依申请和依职权保全,除婚姻家庭纠纷等有人身属性案件外,民商事案件原则上“凡案必保”,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截至11月16日,该院今年受理财产保全案件555件,其中诉前保全266件、诉讼保全289件,同比增长77.88%,申请标的34248.83万元,实际到位14816.27万元,财产保全到位率43.26%。

  诉前鉴定促使纠纷及时化解

  “时法官,执行款已经给王某转过去了。”近日,贺兰县法院德胜法庭副庭长时楠收到原告的短信后,长舒了一口气。

  某食品厂与施工负责人王某因建设食品厂厂房和围栏的事,打了五六年官司,法院均依法作出判决,双方各有胜败。

  2022年5月,某食品厂再次起诉王某,理由是围栏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更换维修。时楠作为办案法官,多次进入施工现场查看围栏情况,并向双方了解工程细节。但双方争议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翻阅双方过往诉讼的案卷材料后,时楠觉得,司法鉴定或许可以成为破题的关键。贺兰县法院依照法定程序摇号选取了3家鉴定机构。

  随着鉴定机构的介入,案件出现转机。2023年4月,某食品厂与王某在法官的主持下心平气和地进行了沟通,正视各自承担的义务和拥有的权利。时楠敏锐捕捉到双方情绪的变化,与前案执行法官沟通后,决定将案件并案处理,促使双方达成抵销协议。

  经过计算,某食品厂欠付王某36万余元。为尽快了结这起多次诉讼、长达数年的纠纷,时楠多次与双方沟通,促成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只要某食品厂一个月内支付28万元并撤诉,王某就免除剩余8万元。时楠抓住诉前鉴定申请带来的转机,督促某食品厂在约定时间内付清了28万元。

  “通过诉前鉴定,当事人对案件有了专业性的意见参考,有利于提前预判诉讼风险,从而减少矛盾的对抗性,提高调解成功率。”时楠介绍,贺兰县法院实现鉴定评估提起、机构确定、材料移转等节点全程可视、全程留痕,鉴定工作集约办理、实时催办、结果及时反馈,成为诉源治理的解纷“利器”。

  更新理念机制构建诉讼新格局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处于低位,甚至原告作出实体和期限利益让步,达成调解的案件也大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经历一审、二审、执行等诉讼流程后,部分被执行人已无有效财产可供执行,加之部分被执行人提前转移财产或利用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信访等程序恶意规避执行,导致案件长期无法有效执结,影响了群众胜诉权益的及时实现。

  高向荣表示,高质量审判不仅要判得公、断得明,更要最大限度执得了,这就要教育引导法官准确把握“公正与效率”的本质要求和“案件比”的内在导向,牢固树立实质解纷的政绩观。

  贺兰县法院以实质解纷为目标,以有利于执行为牵引,出台《贺兰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工作细则》,不断优化诉前调解、诉前鉴定、财产保全等工作机制,抓前端强化诉源治理防诉讼变量,抓中端强化财产保全控执行增量,抓末端强化执行举措去积案存量。将诉前调解、诉讼保全、督促履行等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将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服判息诉率、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生效裁判申请执行率等指标作为绩效考核重点内容,把考评结果作为绩效分配、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法官实质解决纠纷的积极性,推动构建良性运行的诉讼格局。

【编辑】:王锌
【来源】:宁夏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