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彭阳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强化法律监督 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专项活动,发挥“三个坚持”,织密食药安全保护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坚持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深入领会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站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专项整治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增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健康的检察自觉。
坚持机制保障,增强协作配合。建立刑事检察部门牵头,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部门通过办案系统移送线索方式转交相应部门,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形成合力,一体推进。同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联系配合,主动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公安局对接,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加强数据信息共享。联合各职能单位检查了47家零售药店、各级医疗机构176家、14家个体诊所,并建立药品经营使用监管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整改。通过“两法衔接”平台排查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线索,对符合刑事立案的案件,建议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强大的工作合力提高食药安全监督能力。
坚持宣传营造,做好舆论引导。积极开展以“药安铭于心严格监管践于行”为主题的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以案释法、咨询问答等活动形式,向群众宣传药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科学使用药品的理念。突出正面宣传,有力有序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舆论引导,争取群众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