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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河湖美”
2023-02-09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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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早春二月,河湖水还冰冻着,灵武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就忙了起来。

  “走,巡河去!”2月1日,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马佳伟、王永东、崔嘉伟一起出发巡河。

  “那里怎么倒了那么多垃圾?”“去看看是咋回事。”检察官巡查到一处湖泊时,发现湖泊北侧的山坡上被人倾倒了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立即拍照取证。

  随后,几名检察官继续巡河,查看河道内是否存在倾倒垃圾、破坏堤防、设置排污口等情况,并对妨碍河道行洪检察建议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当天,他们巡查了崇兴镇、白土岗乡、马家滩镇的沟道、湖泊、水库等处,共巡查河道20多公里。

  2020年12月《灵武市河长制“河长+检察长+警长”实施方案》会签以来,灵武市检察院确定18名员额检察官为“河湖检察长”,覆盖全市河湖长制管理的所有河(沟道、湖泊、水库)。巡河过程中,“小问题”现场联系责任乡镇和相关单位就地解决,“大问题”视严重程度立案调查,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2022年共巡河20次,出动人员60余人次,发现“四乱”问题并立案16件,均得到有效解决。

  “目前,巡河发现的问题越来越少,河湖的环境越来越好。这次发现的倾倒垃圾问题,我们分析研判后,已经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2月7日,灵武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马赞告诉记者。

  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持续开展黄河污染治理、守护自然资源、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湿地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司法保护,2018年至2022年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52件。与水利部门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共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282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77公里,有效保护了黄河水域安全。

  与自治区河长办、水利厅、公安厅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与自治区水利厅共同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与自治区林长办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促进各级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强化培育跨区域“大保护”意识,针对贺兰山、六盘山、黄河等山脉河流跨区域特点,注重与周边省区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促“大保护”。

【编辑】:祁晓瑜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