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评价办法(试行)》,建立科学完善的考评体系,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从“应出必出”向“出声出效”转变,切实提升法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效能。
评价办法重点围绕科学评价标准、多元评价机制、动态奖励措施、考评结果运用4个维度构建评价体系。
“从出庭准备、法庭纪律遵守、庭审程序参与、庭审效果、争议化解成效5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总分100分,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对评定为不合格的行政机关制发司法建议,对评定为优秀的行政机关予以表扬。”银川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吸纳广泛的群体参与行政庭审活动,评价工作采取“双轨并行”模式,由旁听人员(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审判人员各占比50%进行评分。对于网上直播的案件,银川中院创新引入线上旁听人员评价。旁听人员不仅要“听”,更要“评”,具有很强的代入感,强化了庭审的普法效果。
“对于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质性化解争议、推动行政行为纠错的行政机关设立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的奖励加分项,以提升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积极性。”银川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评结果将定期向银川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报告,并将上一年度的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写入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予以通报,实现评价结果与切实履责有机融合。
据悉,银川中院于2022年探索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评价机制,旨在拉近政府和群众的距离,引导行政机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秉承善意文明执法理念,让“出庭出声又出彩”“告官见官监督官”成为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