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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法检教”携手播撒法治阳光
2024-06-06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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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6月3日,固原市原州区法院、检察院、教体局联合开展“法检教同行,携手护未来”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固原六中师生、家长代表等150余人走进原州区检察院、法院,零距离感受法律、沉浸式体验庭审。

  “身临其境”的法治体验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故意伤害罪吗?”“在校园,两个同学有矛盾进而打架,造成一方身体严重受伤,比如用削笔刀戳伤他人……”在原州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教育中心,该院未检干警与同学们的互动拉开了开放日活动的帷幕。

  同学们认真观看预防性侵动漫视频、踊跃提出各种法律问题、参与“拒绝黄赌毒、电子沙盘”等互动游戏,检察官用丰富的法律知识、极具警示教育意义的场景和典型案例,为参观人员带来了一场鲜活生动、印象深刻的法治课。

  “我们为什么要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呢?”在原州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张金凤现场沉浸式普法。

  “惩治犯罪的未成年人,就是让他深刻认识到所犯的错误,引导他从犯罪者变为阳光自信的少年。”“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最小为年满12周岁……”固原六中的学生纷纷抢答。

  在原州区法院少年法庭法官的带领下,大家参观了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圆桌法庭”,法官详细介绍“圆桌法庭”的用途和深意,让同学们近距离感受司法的威严、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期待。同学们踊跃提问,法官耐心答疑,法庭里每一个法治元素无不激发着同学们对法律的浓厚兴趣。

  “角色扮演”的法治实践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16时许,“审判长”落下庄严的法槌,一起因校园欺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庭审在原州区法院刑事大法庭开始。

  庄严的国徽下,固原六中的学生分别担任模拟法庭的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被告人、法警等角色,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教育、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同学们展示了一场威严、规范、文明、有序的校园欺凌刑事案件审理过程。

  庭审前,法官对学生们的排练进行认真指导,并细致地讲解了开庭过程及案件所涉基础法律知识。整个庭审活动完全按照正式庭审程序进行。庭审后,“审判员”“公诉人”等语重心长地对“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认识到其实法律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我以后想做一名真正的法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小“审判长”伏博阳深有体会地说。

  同学们的用心和认真感染着在场的每一个人,他们对法律的理解体现在模拟庭审的每一个环节,让大家从这场模拟庭审中受到教育和启示,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这样的活动,不仅为大家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普法,更是点燃了同学学习法律知识的激情,这些同学将来有可能成为法官、检察官等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全国优秀法官刘志聪说,此次模拟法庭给旁听的同学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让他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律的博大精深和司法程序严谨,直观地感受了法律的神圣威严和公平正义的力量,为正在成长的未成年人带来了有益影响。

  “非常感谢检察院、法院给我们提供法治实践机会,给孩子们留下了一生难忘的记忆。”固原六中老师说。

  模拟法庭结束后,固原市检察院、原州区法院、原州区检察院、原州区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庭审给予点评,认为这是一场高质量的法治公开课,在孩子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并殷切寄语同学们守法、学法、用法,将来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力量。

  据了解,原州区法检两院将立足各自职能,积极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努力加强同教育、学校等部门的协作,探索、创新法律进校园和学生进法院“双进”模式,持续提升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播撒法治阳光。

【编辑】:王锌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