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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推进宁夏林草资源保护
自治区检察院与林草局建立协作机制
2024-03-06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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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

  3月2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林草局签订《建立林业草原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协议》,形成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保护合力,共同维护全区林草资源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用法治力量保障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和美丽宁夏建设,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

  《协议》强调,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重点聚焦破坏林地、林木、草原、湿地等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处置,破坏自然保护地违法犯罪行为处置,林业草原种苗、有害生物防治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处置,野生动物及栖息地违法犯罪行为处置,森林草原防火案件行为处置,其他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处置等领域。

  检察机关与林草部门将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执法办案方面充分配合,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严厉打击破坏山水林田湖草沙资源刑事犯罪,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集中力量推动林草资源违法大案要案办理。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手段,强化涉林草保护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有效推动问题整改,提升林草部门履职能力和执法规范化水平。注重发挥民事公益诉讼对林草资源损失的补偿性救济功能,共同维护生态建设成果。

  各级林草部门将会同检察机关加强执法司法联动,在林草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和敏感区域等,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共同维护林草保护秩序,提升治理水平。推进信息数字共享交换,实现相关数据、执法线索和专业技术联通。同时,加强学习交流,采取互邀交流授课、互相参加业务培训、互相挂职锻炼、共同开展政策研究、协助或参与相关执法办案、以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检察办案等方式,共同提高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能力。

  近年来,宁夏检察机关通过积极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林长+检察长”等长效机制,推动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和水利部门、林业部门等强化协作配合,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力度。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山水林田湖草沙公益诉讼案件3165件,督促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1777亩,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1636亩,修复被损毁的湿地面积10919亩,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4081亩,恢复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12090亩,督促关停和整治其他污染企业214家,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90万吨。起诉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8件,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112万元。

【编辑】:王锌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