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驻银川强制隔离戒毒所、银川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按下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启动键”。
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厅的安排,作为全区唯一监督试点单位,兴庆区检察院与银川强制隔离戒毒所、银川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了前期对接,在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三方在多次调研、会商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联合印发了《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监督原则、监督内容及工作方法,分别在两个所区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和检察官信箱,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职能,助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银川、法治银川建设。
当日,兴庆区检察院、银川强制隔离戒毒所、银川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增强接受检察监督的自觉性,不断深化协作配合,通过巡回检察、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方式加强试点工作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规范性。同时,持续优化工作方式,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形成“检”“戒”整体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检察监督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