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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实践丨彭阳县:着力创建“枫桥式派出所” 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基础
2023-01-17    来源: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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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7

  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开展以来,宁夏五市在市域治理中有哪些创新性经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联合宁夏法治报社开设“市域社会治理实践”专栏,聚焦各级各部门合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充分展示试点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彭阳县:着力创建“枫桥式派出所” 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基础

  近年来,彭阳县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紧盯“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目标,通过推行矛盾纠纷大预警、健全“1+1+N”大调解、建立“1+X+N”大联防、创新城乡一体化大交通“四种模式”,“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取得重大成效,市域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创新多元化解机制,全力推行矛盾纠纷大预警模式。健全民情报告制度,通过民辅警、网格员、“一村双助理”、巡防员等实时掌握各村(社)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及其调处、民情民意、信访苗头等情况,做到不失察、不失控。以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为标准,全面推行矛盾纠纷“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根据矛盾等级启动“联调联动”工作模式,绿色等级当场化解,黄色等级周内化解,红色等级全天候时时参与,直至风险隐患完全消除,力争把矛盾化解在第一时间,有效解决因“捂在家中不知情”“攥在手中调不动”等一系列“延期化解”而造成矛盾纠纷发酵升级问题。三色预警机制建立以来,共排查处置矛盾纠纷2974起,成功化解2815起。建立矛盾纠纷预警升级制度,化解未果自动预警升级,凡短期内难以化解成功的红色等级矛盾纠纷,派出所根据情况及时介入,严防转化为刑事治安案件。工作开展以来,预防因矛盾纠纷引起的各类案件68起。

  二、打造共建共治格局,建立“1+1+N”大调解模式。以促进各类调解互补、衔接、联动为关键,彭阳县制定《派出所、司法所实施“两所联动”提升基层治安治理能力实施意见》,建立派出所和司法所“两所联动”,乡镇综治办、妇联、信访、人民调解委员会、律所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1+1+N联动联调模式,坚持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对涉及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社会不稳定因素,重大和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互通信息,切实增强处置解决的精准度和时效性,集中力量共同维护基层社会治安稳定,着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共建共治新格局。

  三、坚持警民共治理念,建立“1+X+N”大联防模式。优化派出所运行模式,把40%以上的警力下沉到基层,探索基层警务工作向“一警多用、一所多能”转变,着力解决一线警力不足、农村偏远地区管控不到位等问题。深入推进村(社)警务建设,建立健全“一村双助理和一乡镇一义务巡防队”工作机制,即社区民警兼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在每个村(社)为执勤民警至少聘用一名警务助理,各乡镇至少组建一支义务巡防队,全面推进农村基层警务“1+X+N”联勤联防模式,即1名社区民警+X名警务助理+N名村干部、治保积极分子、义务巡防员等人员组成基层警务力量,建成一类警务室6个、二类警务室31个、三类警务室100个,构建形成以社区民警为节点、群众协作为干线、共同守望为平面的“聚点、连线、成片”新型市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四、整合基层警力资源,构建城乡一体化大交通模式。立足农村地区偏远、道路通行条件差、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视频监控少等实际,创新推行城乡联防一体化道路交通管理模式,赋予派出所道路巡逻检查、轻微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等交通管理职能,一体化组建交巡警大队和派出所交通安全联防、交通事故现场派出所第一时间处置制度等道路交通管理共同体,建立起快速反应、便捷处置的“大交管”格局,有效破解广大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处警时间长、交通秩序恢复慢,容易引发其他矛盾等问题,牢牢把守住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线。截至目前,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4835起,移送交巡警大队酒后驾驶48起,无证驾驶280起,有力维护良好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编辑】:祁晓瑜
【来源】:自治区党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