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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检察院:聚力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2023-01-12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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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2

  2022年,中宁县检察院坚持在服务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走在前、作表率,以持续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工作机制、再回头看“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成效巩固为重要载体,紧盯多发、易反弹问题,推进黄河流域中宁段干(支)流“清四乱”整治,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2件。

  该院通过常规性“巡河+全覆盖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发现,黄河干流舟塔段河底被人筑起一段约200米长的阻水埂,自南岸坝边沿东北方向延展,使黄河干道原有水流方向改向,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致使河道原有生态被破坏;黄河支流清水河大战场段河坝附近区域违法建有一处长约18米、宽约6.5米的彩钢房、一处长约6.2米、宽约5.3米的抽水泵房,影响河道行洪安全;黄河干(支)流(中宁段)两岸河滩、河坝边,随意丢弃废旧家具、废弃物品及倾倒生产生活垃圾的问题比较突出,经多次治理仍存在“反弹回溯”现象,严重影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为了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消除、生态环境得以保护,中宁县检察院按照“边排摸、边取证,边磋商、边治理”的办案思路,在全面固定证据、核实属地责任的基础上,综合考量督促整改的及时性、有效性,通过分别与黄河流域(中宁段)干(支)流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磋商提醒、向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督促相关单位更好履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日常监管职责。

  收到磋商提醒意见及诉前检察建议后,黄河流域(中宁段)干(支)流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在安排专人排摸安全隐患问题的同时,组织人员对随意倾倒、未规范处置的各类垃圾、废弃物体进行及时清理转运,对影响行洪安全的建筑物、阻水埂立即拆除和恢复原状。同时,在不影响紧急使用的前提下,采取封闭式管控方式对通往干(支)流岸坝的路口进行封堵,有效杜绝了载有垃圾的车辆随意进出。


【编辑】:祁晓瑜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