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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法院司法为民跑出诉讼服务“加速度”
2022-11-25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2-11-25

  群众利益无小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永宁县法院立足工作实际,不断更新办案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倾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公平正义带给群众。

  一天化解4起案件

  “谢谢法官,我的欠款终于要回来了。没想到不用打官司也能化解纠纷。”近日,永宁县法院李俊法庭一天成功调解4起案件,当事人当庭履行3万元欠款。

  原告包某和被告李某系村民关系。2015年2月,李某因承包工程需要周转资金向包某借款55000元。此前,李某以为工人发放工资为由向包某的丈夫胡某借款10000元,事后仅偿还5000元。2016年8月胡某去世后,包某多次向李某追讨借款未果,遂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考虑到双方积怨已久,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调解,站在当事人立场,引导双方放下防备、道出心声。调解过程中,法官发现其中一笔借款牵扯到继承问题,从情、理、法角度出发,耐心地向包某子女分析诉讼风险及其中利弊,包某子女最终自愿放弃继承。

  经过3个多小时的劝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当庭向原告包某支付3万元。当日,另有3起民间借贷纠纷在干警的耐心劝解下达成调解协议。

  线上调解10元钱网购纠纷

  近日,永宁县法院杨和法庭受理了一起标的额为10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的积极沟通下,双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原告是某电商平台经营者,被告马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11月1日,马某在该电商平台购买了原告店铺里价值10.93元的6双袜子。收到货物后,马某以少发了3双袜子为由与原告协商赔偿事宜,因索要赔偿金额过高导致双方协商未果。马某向该电商平台申请仅退款,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平台向马某退回了10.93元货款。原告11月6日与快递公司核实发货、到货的货物重量,发现货物并未少发,多次给马某打电话协商退款事宜,马某均未接听。后原告诉至法院,请求马某支付10元货款及100元精神损失费,并向原告书面道歉。

  鉴于该案标的额较小,被告又是在校大学生,承办法官决定采取线上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法官拨通马某电话,马某有意回避话题,一直强调该纠纷客服已处理完毕,不肯正面进行回答。“这个案件涉及的钱款就10元钱,诚信为本也是大学生立足社会要学的一门重要课程。”最终,在法官的耐心教育下,马某承认了案件事实,表示愿意立即把货款付给原告并真诚道歉,原告自愿放弃100元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双方隔空握手言和。

  科技赋能诉讼服务快捷便民

  永宁县法院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小程序、宁夏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在线调解平台和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中心,推出立案便民服务举措,推行案件“自助立、跨域立、网上立”的套餐式立案服务,实现立案全程网上办妥。今年以来,成功受理网上立案955件。同时,启用保全、鉴定在线服务系统,设置保全、鉴定接访、答疑专业窗口和服务热线,引导当事人在线申请,今年以来,受理在线保全159件,在线鉴定151件。

  围绕调解、送达、庭审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改善综合配套,实现电子诉讼全程解纷闭环。推动调解平台、信访平台等系统在诉讼服务中心落地,推进与人民调解、专业调解等多元调解主体对接,嵌入道路交通事故专业化调解平台,激活各方力量深度参与诉源治理。今年以来,完成在线诉讼420余件,诉前委派调解案件2588件,调解成功1380件。建立集约送达服务中心,电子送达适用案件4980件,电子送达率87.32%,送达14765次。

  坚持向科技要“执行效能”,引入“易判智慧执行”系统,以“N个一键”替代人工操作,实现线上财产智能自动查询,财产查控由20天缩短至7天,最大程度杜绝被执行人财产转移的可能。坚持网络询价、线上拍卖,充分发挥网络询价、线上拍卖零成本制度优势,适当引入拍卖辅助,增强拍卖成功效果。今年以来,对90起案件涉及的169件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处置,司法拍卖成交金额6078.27万元,为当事人节省费用约244.05万元。


【编辑】:祁晓瑜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