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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明确司法所建设阶段性任务目标
2022-08-09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赵怡舒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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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9

  8月8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司法厅在全区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强基创优三年行动(2022—2024年),明确司法所建设阶段性任务目标,通过加强司法所政治建设、机构队伍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职能配置、提升保障能力,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重点加强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改善司法所业务用房条件,所均面积达到156.8平方米,为司法所配备并及时更新必要业务装备,全力达到规范化要求。为有车辆空编数的司法所配备车辆,无车辆编制数的司法所配备电动摩托车,实现司法所交通工具保障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人民调解案补+奖补+最低生活补助+社会保险”等机制,稳定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

  推动政法专项编制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确保县区司法局75%以上的编制在基层司法所。推动实施关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专项计划,为基层司法所招募司法协理员260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等司法所工作辅助人员。建立健全司法所工作人员职位岗位准入规定,逐步将法律专业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工作一线。

  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为抓手,指导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综合开展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鼓励和引导公证等相关法律服务进站工作,探索建立司法所代收行政复议申请等便民机制,实现“一站式”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把司法所法律服务职能向村(社区)延伸,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成老百姓身边的“法律服务超市”,村(居)法律顾问担任超市“服务员”。

  全面建立基层司法所联系点制度,分级分层解决制约司法所建设的突出问题。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教育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指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周开展一次、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半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宁夏法治报记者 杨秀丽)


【编辑】:赵怡舒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