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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22-11-29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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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9

  11月25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宁夏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具体工作措施。

  会议强调,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全区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极端重要性,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位。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强化思想淬炼和实践历练,增强政治意识、保持政治定力、把握政治方向、承担政治责任、提高政治能力,坚持知行合一,勇于担当作为,切实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宁夏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实落细。

  自治区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院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全体检察人员要做到依法、公正、廉洁用权,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要求,自觉按照制度规定办事,切实维护法治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狠抓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切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着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努力以更加优良的作风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祁晓瑜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