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法聚焦 > 队伍建设 > 正文
宁夏检察机关推进入额院领导带头一线办案
2022-08-09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赵怡舒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2022-08-09

  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上半年全区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上半年,全区三级检察院持续推进入额院领导带头一线办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2962件,同比上升4.1%,占所有员额检察官办案总量的13.2%,所办案件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控告申诉、未成年人检察等主要检察业务。

  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既是履行检察官职责的具体体现,更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应有之义。7月,自治区检察院出台《宁夏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管理办法》,明确24项具体工作,对院领导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作出详细规定,强调入额院领导不得挂名办案、委托办案、办理简案,要直接办理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案件,切实发挥入额院领导在司法办案中的带头、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质效,坚决防止办案流于形式。

  全区三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办理了钱某某受贿案,马某某贩卖毒品案,宁夏某某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宗某某、刘某某等6人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实了办案一线力量,通过高效精准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员额检察官作出了表率,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宁夏法治报记者 王潇翊)


【编辑】:赵怡舒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