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聚焦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以基层检察院建设为抓手,着力为基层解难题,其中强化基层办案力量、释放基层能动履职效能成为首要目标。
2021年,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王春玲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98件,这个数字是2011年该院办理刑事案件数量的0.86倍。20年来,金凤区的人口增长了43倍,金凤区检察院受理案件数量增长了62倍。2021年,该院刑事案件人均受案量131件,比2014年多出近1倍。检察办案力量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案件受理量变化不相适应成为困扰基层检察院发展的难题。
为缓解办案人员不足问题,自治区检察院积极与自治区党委编办协商沟通,邀请自治区党委编办深入基层检察院开展专项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为基层检察院增编建议,并将自治区党委编办下达的专项编制全部充实到市、县两级检察院办案一线。
自治区检察院优化考评机制,释放自身能动履职效能。2021年,自治区检察院精简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和检察业务考评指标,将涉及案件质量评价的考评指标减少为60项,并对现有考评系统功能进行优化,提升考评工作质效,为基层减轻考评工作负担,引导基层通过提升司法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区各基层检察院充分发挥能动性,依据自身特点,合理配置办案资源,提升办案质效。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等基层检察院,根据不同案件办理特点,设置“两抢一盗”和“危险驾驶”专业化办案组,通过繁简分离、简案快办的形式,有效提高检察官专业化办案能力,提升办案质效。
自治区检察院持续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建立基层检察院优秀年轻干部到区、市两级检察院跟班学习锻炼机制,为优秀年轻干部成才搭建平台,进一步提升检察官能动履职能力,通过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检察官特别助理等措施,为基层办案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