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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察机关2起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2022-01-26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张蕴秀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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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6

  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宁夏2起案例入选,分别是平罗县检察院督促保护天河湾黄河湿地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宁县检察院督促整治黄河干流违规取水行政公益诉讼案。

  平罗天河湾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占地面积9300亩,是珍贵野生鱼类和迁移鸟类重要栖息地。2007年以来,天河湾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存在非法占用生态湿地经营农家乐、圈地养殖、私自开挖鱼塘等问题,严重破坏湿地生态,同时影响黄河行洪安全。2019年1月,平罗县检察院在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发现该线索后立案。该院查明,天河湾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内有7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不但影响黄河行洪安全,且其中建筑规模最大的“鹏源山庄”紧邻候鸟繁衍栖息地,其经营活动造成湿地生态功能退化和生物多样性破坏。2019年5月17日,平罗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整改。2020年6月,平罗县检察院对天河湾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整治效果开展“回头看”,确认7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拆除,退回湿地面积32273.38平方米,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中宁县位于宁夏中部干旱带,降水稀少、水资源紧缺,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主要来源于黄河。中宁县石空、白马、鸣沙、舟塔4个乡镇用于灌溉7万余亩农田的11处取用水工程均存在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无用水计量装置、取水许可证过期等问题,超量取水、随意浪费等现象时有发生。2021年4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水利厅联合开展黄河干流宁夏段取水工程专项整治活动。中宁县检察院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该案线索,查明石空镇等4个乡镇11处取水工程违规取水用水问题。2021年9月16日、17日,中宁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要求加强黄河干流中宁段水资源管理,对辖区用水工程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等问题进行监管;对拟开发、利用黄河水资源的,必须依法依规获得审批或许可后,方能施工建设使用,确保黄河流域水资源得到最佳利用。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2021年12月,中宁县检察院对该案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目前,涉案取水工程已全部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按程序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安装计量设施。相关部门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对辖区黄河干流水资源“取、用、护”进行全程监管,黄河干流中宁段违规取水用水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治理。(记者 王潇翊 张建兴)



  

【编辑】:张蕴秀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