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不仅能巡逻执勤、指挥疏导、查处违法,关键时刻还能变身火警,快速帮助群众解除危险,保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快停车,快停车,车厢起火了!”秋季天气干燥,是车辆起火、自燃的高发期。
近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73团工业园区附近,一辆运送物资的小货车后车厢忽然起火,所幸被正在巡逻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伊宁垦区公安局阔尔吉派出所交管民辅警发现,并成功处置救援,由于火情及时扑灭,未发生人员受伤和死亡等情况。

10月15日12时许,阔尔吉派出所交管民辅警在73团工业园区设卡执勤时,发现一辆从577国道驶向园区硅厂方向的小货车后车厢,冒起浓浓白烟,并伴有火花,怀疑是所拉物资起火所致。
时间就是生命,火情就是警情。两名交管民辅警立即鸣笛、拦车、救火。
此时司机还不知道情况,从车窗探出身来查看,发现车厢正冒着浓烟,瞬间慌了神。
这时,另一名辅警从警车上拿来三具灭火器,箭步冲向起火货车。
“我们刚拦下车时,还只是冒烟比较严重,随着风势变大,明显的看到明火火势,变强了!”参与救火的辅警李智坤回忆说。当时就一个念头,赶紧灭火。

一秒也不敢停,一分钟也不能耽误。终于,经过三分钟的连续作业,成功将明火扑灭,看到火情被控制,大家心里悬着的一颗石头终于放下来了。
但此时车厢底下仍有白烟冒出,为了查到起火点,阻止火情进一步发展,民辅警迅速将该辆着火货车,撤离到安全地带,同时,在车后方做好安全防护,随后,也顾不上被物资烫伤的手,赶紧倒出车厢里的物资,将余火扑灭。

司机师傅连声感谢说:“多亏有你们,不然后果真的无法想象,太感谢你们了!”
兵团交警提醒
司机在上路前应及时对车辆
进行检修、排除故障
尤其是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
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
并且保证在有效期内
一旦发生火情后能够及时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