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与宁夏大学签署《合作加强涉外法治研究和实践工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涉外法治理论研究、智库建设、人才培养、实践锻炼等开展深度合作,着力服务高质量对外经贸合作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根据协议,双方将准确把握“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求,以服务对外经贸合作高水平发展战略为导向,深化涉外法律制度研究,培养高质量涉阿法律服务人才。合作任务涵盖10个方面,包括加强区域国别法律研究、服务涉外事务科学决策、发挥涉外法治智库作用、护航对阿经贸合作交流、加强法治领域国际传播、开展涉外法律实务培训、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深化涉外法治工作实践、支持法治人才交流学习、协调推进涉外法治事务等。
协议明确,双方将发挥阿拉伯法律研究中心平台作用,依托《阿拉伯区域国别研究》期刊开设阿拉伯国家法律研究专栏,分国别出版阿拉伯重点国家经贸法律研究丛书。定期发布域外国家法律政策研究成果,为中阿经贸合作交流提供咨政建议、企业合规咨询和立法建议。探索施行“外语+法律”等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选派师生赴相关国家知名高校交流访学。
双方还将建立工作协同联动机制,不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会议,深化信息资源交流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