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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察机关24件公诉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2026-10-29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2026-10-29

  “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等宁夏经验在全国推广,24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0月27日,记者从宁夏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总结了过去一段时期全区公诉工作成效后,对下一阶段全区公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要求以高质效公诉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在维护安全稳定方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依法办理一批重大案件;在保障民生方面,擦亮未检“小白杨”品牌,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接续抗诉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实现宁夏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零”的突破;在维护司法公正方面,35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常态化运行。

  公诉工作前承侦查调查、后启审判监督活动,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最基本、最直接的载体。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坚持“办案就是监督、监督就是办案”,着力构建依法有序、良性互动的诉侦、诉审、诉辩关系,树立科学全面的案件质效评价和正确政绩观。会议结合当前形势,对进一步提升全区公诉工作质效提出明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立足服务大局、落实宽严相济,以高质效司法办案保障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依法从严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及金融、环保等领域犯罪;规范从宽,把准不起诉适用尺度。要统筹推进违规异地执法趋理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生态环境法典贯彻等年度重点任务。要践行“三个善于”,一体抓实“刑事检察工作三件套”,严格区分逮捕条件与起诉标准,强化亲历性审查,高度重视并规范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全面提升审查办案综合质效。

  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诉侦履职边界,做到监督不越位、协作不替代,全面提升自行补充侦查与退回补充侦查的综合质效。要精准把握刑事审判监督尺度,坚持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相统一,持续在抗诉的精准性和必要性上下功夫,推动抗诉和其他监督手段协同发力。要树立科学正确的办案质效评价导向,坚持过程评价优先于结果评价,注重客观理性评价办案结果,真正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要持续规范办案程序,严格遵守审查起诉法定办案时限,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要持续夯实案件办理的根基,将“三个善于”融入审查起诉全过程。要牢固树立证据裁判思维,强化亲历性审查,精细完整制作审查报告,客观全面反映案件事实和审查过程,为依法精准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提供坚实支撑。


【编辑】:赵怡舒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