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宁夏要闻 > 正文
全流程闭环管理如何提升捕诉质效?宁夏检察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2026-10-26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2026-10-26

  10月22日至23日,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工作会议在宁夏银川召开。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全流程业务管理抓实“三个环节”,推动审查逮捕工作提质增效在会上做经验交流。

  据介绍,近年来,宁夏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审查逮捕基本职能建设,构建“捕前主动引导、捕中全面审查、捕后跟踪监督”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推动捕诉案件质效持续向好。2025年以来,6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精品案例、典型案例。

  捕前引导方面,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协同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针对危害国家安全、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0类重大疑难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或采取强制措施后,围绕管辖权、证据情况等5项内容,按“听取介绍、审阅材料、查看现场、参与讨论、提出意见”五步法实质化介入。联合公安制定10项制度,细化联席会议、立案监督等36项工作。全覆盖设立侦查协作办公室35个,常态化会商破解涉案财产处置、挂案清理等难题。2025年以来,依托侦协办会商案件1400余件,审查逮捕阶段提前介入1037件,清理挂案1904件,清理率94.2%。同时,加强政法跨部门协同系统建设,共享案件信息与数据,动态发现监督线索。2026年系统运行后,纠正漏捕数同比上升11%。创建“命案防控风险预警治理监督模型”,研判核实制发工作提示函120份、检察建议18份,因婚姻家庭、情感纠纷导致的命案同比下降8.2个百分点。

  捕中把关方面,统一逮捕证明标准,推行“双层次”审查模式:先分析是否达到逮捕证据标准,再聚焦社会危险性审查。对重点案件运用公开听证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对“累犯不捕”、捕后无罪和撤回起诉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倒逼规范用权。制定常发性犯罪案件证据审查规范,明确“四个必须”证据审查机制,突出亲历性审查和调查核实。西夏区检察院办理冶某某故意伤害案,经亲历调查认定为正当防卫、依法不捕,获评全国审查逮捕精品案例。对两次证据不足不捕后再报捕案件,实行更换承办人、提请检委会讨论等举措加强内部监督。通过调研检查、案例讲评、同堂培训,促进检警双方提升证据审查能力。2026年以来,审查逮捕环节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数同比上升21.75%。研发审查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量化AI智能体,样本校验准确率超90%。

  捕后跟踪监督方面,对审查逮捕案件实行清单化台账管理,批捕后区分“需继续侦查”和“无必要继续侦查”分类跟进,消除“捕后诉前”监督盲区。实质化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不批准延长。2026年以来,捕后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数占逮捕案件的93.5%,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案用时同比减少10天。制定《不批准逮捕案件办理工作指引》,建立“动态审查”跟进监督机制,破解“重报率低、重报后批捕率低”难题。办理的尹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证据不足不批捕后动态引导侦查取证,二次提捕后依法逮捕,尹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季度分析机制,梳理审查逮捕重点关注问题11个并逐项销号整改,开展案件质效核查和实地蹲点督导,选编2批15件审查逮捕典型案例,推动依法全面规范履行审查逮捕职责。


【编辑】:赵怡舒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