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10周年 奋力绘就人水和谐新画卷”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区10年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工作成效、特色实践。
我区全面落实河湖管护责任,落实区、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4307名,实现全区907条河流、61个湖泊全覆盖。创新构建“河长+检察长+警长”协同共治机制,263名河湖检察长、381名河湖警长到岗协助河湖长履职。颁布《自治区河湖管理保护条例》,制(修)订河湖长制交办、督办、通报、考核等工作制度28项,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制可循。五级河湖长守河担责,常态化开展巡河履职,及时发现并处置河湖突出问题。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林草等27个河长制责任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
10年来,我区不断强化河湖岸线管控,全域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控边界,编制122个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划定岸线功能分区,实施分区分类管控。制定54条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建立河湖管理保护问题、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五个清单”。印发《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审批涉河建设项目668个。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累计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4300余个,拆除违法建筑274万平方米,恢复岸线4594公里。推动河湖库“天空地”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配套视频监控设备900余套、无人机20余台,融合使用卫星遥感智能比对、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实现河湖岸线动态监管,河湖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全面推行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和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制度,河道采砂审批许可实现“一网通办”、河道砂石开采运输实现全程可溯。
全域深化“四水四定”,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全区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42.7%、38.3%。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连续9年稳定保持Ⅱ类进出,劣Ⅴ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保持“双清零”。加强“三山”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全区水土保持率提升至78.14%,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率实现100%。全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渝河获评全国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典农河、葫芦河、清水沟、沙湖治理保护经验入选全国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典农河获批水利部2025年幸福河湖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