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益路长征·赓续守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6例,其中,固原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红军长征胜利会师地革命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列。
据介绍,1935年10月5日至9日,中央红军(陕甘支队)在固原境内行军五天四夜,红军翻越长征最后一座大山六盘山,于青石嘴击溃敌骑兵,随后部队辗转原州、彭阳等地,一边应对敌机轰炸、尾追,先后在多处宿营,一边宣传抗日主张,于9日从彭阳孟塬出境奔赴陕北,沿线留下20处长征文物、32处革命文物。由于管护不到位,其中沿线21处战斗旧址、行军宿营点等出现本体风化坍塌、违规搭建、标识缺失、垃圾堆积等问题,不利于长征精神的弘扬和传承。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益路长征·赓续守护”专项监督中,运用“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类案监督模型”,发现辖区内长征沿线革命文物存在长期没有修缮或未纳入消防重点单位的线索。后经初步调查,发现全市多处地处偏远乡镇、山林沟壑中的长征遗址遗迹长期失管、毁损严重,遂于2026年3月16日立案。
该院办案组通过实地勘查、走访调查、查阅历史资料、与党史研究部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红军长征途经固原的行军路线、战斗遗址、重要活动及革命旧址等36处长征文物、革命文物逐一进行详细勘查。同时,特聘宁夏大学、宁夏文史馆专业研究人员组建专家团队,针对文物毁损程度、是否需要进一步考证等问题提供专家论证意见。经调查查明:小岔沟革命旧址等13处文物保护单位因管护不到位,存在本体毁损、构筑物脱落等严重损害问题,有的无标志说明、无安全责任公示牌;红二十八军军部旧址等8处未定级文物保护范围内堆放垃圾杂物、杂草丛生、无消防设施,存在严重损害风险;另有4处革命遗址需要进一步调查考证。
2026年3月30日,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高校教授、党史专家、烈士墓义务守护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一致认定检察机关提出的21处长征沿线革命文物存在毁损灭失风险,认为文旅部门存在保护不到位情形,同时认可检察机关指出的4处红色遗址遗迹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符合条件应当申报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固原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第五条等规定,同年4月3日,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全面履行长征文物、革命文物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革命遗址遗迹的保护,对普查考证后符合条件的及时申报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单位。
固原市文旅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长征文物、革命文物保护专项整治,对固原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开展起底式调查、认定和登记,由点及面全面部署整改。针对检察机关指出的21处长征文物、革命文物中毁损严重的5处申报文保修缮项目,申请革命文物修缮资金450万元;对上述21处文物责任公示牌进行维修更换;经核查确定,将“红军娃娃坟”等4处长征遗址遗迹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纳入保护范围;建立完善长效保护机制2项。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先后4次实地核查整改进展,于2026年7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开展整改效果评估,确认检察建议内容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遂于8月3日终结案件。
记者手记:
这起案件所涉红军在固原“五天四夜”行军的遗存,是长征文化线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了长征史料完整性的独特历史价值。检察机关立足长征文物、革命文物的全链条保护,破解未定级革命遗址史料不足、价值认定难的办案堵点,通过听取专家意见、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辖区内长征沿线遗存纳入保护体系,督促行政机关补齐管护短板,实现由单点保护向线性遗产全域系统治理转变,完整还原了中央红军在固原行军路线和历史细节,为长征文化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用法治力量守护红色血脉,传承长征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