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记者在自治区检察院相关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5年来全区检察机关持续推动生态保护从“单点整治”向“全域治理”转变,部署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等30余个专项行动,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500余件。
宁夏全境属于黄河流域。自治区检察机关不断深化“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联合行政机关建立21项跨区域、流域协作联动机制,破解“各自为战”治理难题。其中,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牵头清水河沿河7个县(区)检察院、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牵头苦水河沿河5个县(区)检察院建立机制,推进解决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直排、垃圾违建侵占河道等问题。
同时,宁夏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打造了近3000平方公里的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一示范区四基地”,修复流域内被损毁林地、草原、湿地近万亩,督促赔偿义务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4450余万元,推动生态治理从“损害修复”走向“标本兼治”。
此外,自治区相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目前共确定64项“府检联动”年度重点任务,其中公益诉讼相关任务26项,一批影响生态保护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其中,针对农用残膜治理“顽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推动建立287个残膜回收点,在22个县区搭建四级监管网络,农膜回收率达91.5%。
“生态环境法典中,检察元素全程融入立法,成为一大亮点,为守护绿水青山筑牢了坚实的法治屏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区检察机关将持续聚焦黄河保护、水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全方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