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现面向广大消费者和经营主体,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恶意索赔、强迫交易涉黑涉恶线索。
本次线索征集聚焦市场监管领域高发频发、团伙化特征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意索赔和强迫交易两类涉黑涉恶违法乱象,重点排查以非法牟利、垄断控市、胁迫交易为目的,采取软暴力、抱团操作、欺行霸市等方式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
1.刻意制造违法事实碰瓷索赔。通过调包商品、私自投放异物、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交易凭证、录制虚假视频等方式,人为制造“问题商品”,虚构经营违法事实,以此向经营者强行索要赔偿。
2.针对轻微合规瑕疵恶意牟利。针对商品标签标识、宣传用语、排版用字等不影响食品安全、无误导消费者、无实质危害的程序性、轻微性瑕疵,在经营者主动整改、积极纠错的前提下,拒不接受合理调解,执意索要高额赔偿。
3.超消费需求批量组团投诉。不以正常消费为目的,短期内批量采购同类商品,跨门店、跨区域针对多家同类经营主体集中发起投诉、举报、复议和诉讼,使用固定模板批量维权,核心目的为牟利而非维权。
4.利用软暴力胁迫私下赔付。以反复恶意投诉举报、网络造谣抹黑、恶意差评造势、上门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方式施压,胁迫经营者私下支付“和解费”“封口费”,谋取不正当利益。
5.职业化团伙化分工作案。组建专职索赔团伙,形成踩点排查、取证举报、协商施压、分赃牟利的完整链条,统一话术、统一套路,针对餐饮、商超、便利店、电商等行业规模化实施恶意索赔,扰乱区域行业经营秩序。
6.履约后反复缠诉重复牟利。经营者已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完成问题整改、消除违法隐患后,行为人仍恶意重复举报、持续纠缠滋事,反复索取额外钱财,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1.面向消费者强买强卖、强制服务。经营者以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
2.行业团伙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盘踞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专业商圈等重点区域,形成“市霸”“行霸”势力,通过威胁恐吓、恶意排挤、拦阻经营等方式,指定货源、控制定价、划定经营区域,强制商户统一进货、统一售价,排挤外来经营者。
3.利用市场支配或者市场优势强制交易。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一定的市场优势,没有正当理由限定商户等经营者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4.胁迫干预市场经营行为。通过行业协会等团伙施压方式,胁迫商户结盟控价、强制参与行业活动、强行阻挠正常经营,破坏区域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举报人应当据实提供违法主体名称、事发时间、具体地点等有效证据,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
鼓励实名举报,对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举报电话:0951-5672147
举报邮箱:nxscjgshce@163.com
来信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扫黑办)
邮政编码:750002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