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记者在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访时,遇上前来道谢的退伍军人任某。他紧紧握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多亏了法律援助,我那几年的工龄终于认定了,退休待遇有指望了!”
任某曾于2025年3月至10月期间为宁夏某保安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动,但与用人单位既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这意味着他早年这段宝贵的工龄将无法计入缴费年限,直接影响到未来的退休待遇。今年,心急如焚的任某向利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求助。面对公司可能提出的“超过仲裁时效”等抗辩,承办律师勾俊淳迎难而上,迅速梳理银行流水、工作记录等证据,从法理上精准论证了因社保权益受损而确认劳动关系的主张并未超过法定时效。最终,仲裁机构确认了任某与公司在争议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这一纸裁决,为他补缴社保、连续计算工龄铺平了道路。
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我区修订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增设专条明确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对因公牺牲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的遗属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在服务触角上,不仅在西吉县将台堡成立了全区首个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基地,还依托人武部等部门打造了50个涉军法律援助站点,选派熟悉涉军政策的优秀律师提供“一站式”服务。针对伤病残等特殊困难军人,更是优先提供上门服务。
从个案维权到体系化保障,宁夏正通过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资源,推动涉军法律援助实现申请快捷化、服务专业化。截至目前,全区已办理涉军法律援助案件31件,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60.9万元。